一、够成强奸罪要哪些证据
1、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2、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等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3、丈夫强奸妻子的司法认定所谓婚内强奸,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中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等论处。中国民法典只有有关家庭暴力的规定,其中并没有涉及到婚内强奸的条文。通说观点认为,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在中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4、“强奸”男性的司法认定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大多案例,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5、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告人诽谤应该需要哪些证据
告人诽谤需要的证据有:
1、告别人诽谤,必须证明别人有诽谤行为,造成损害后果,即损害当事人的声誉,可以定罪;
2、根据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想起诉诽谤罪,在场人的证词、犯罪嫌疑人散布虚假事实的相关物证、证明犯罪嫌疑人散布捏造事实的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起诉诽谤罪的证据;
3、然而,一般来说,只要证人被证明,定罪就更困难,因为证人很容易欺诈;
4、因此,建议在准备证据时,形式不要太单一,数量应尽可能多,如果真的不能收集证据,也可以向公安局寻求帮助,前面提到的诉讼是证据,被别人诽谤时,需要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的合法权益,因为在法律面前诽谤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根据上文所述,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言、一方的、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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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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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成立需要哪些证据,强奸罪怎么赔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1强奸罪成立需要的证据有: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 强奸罪的赔偿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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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强奸罪需要哪些证据,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5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认定强奸罪的主要证据有:受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人体精液鉴定、物证等。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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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 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3凡是能够证明强奸事实存在的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例如:嫌疑人遗留下来的精斑、内裤、附近人听到的动静等等。但有的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如精斑),有的则需要串联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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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强奸未遂证据够罪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3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同时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案情所述,行为人虽然醉酒状态,但是并无强奸的故意,且有目击证人证明,就此判断行为人仅仅是一种醉酒后的失态行为。没有证据能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强奸罪所要求的暴力、胁迫或其他导致被害人不知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行为,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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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成立的证据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3一、强奸罪取证一般是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也可以用视讯影音证据。构成强奸罪,侵犯了妇女的性自主权,如果采取暴力胁迫压制反抗的方法,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构成强奸罪。判断依据位妇女体内的精液检测。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