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4:24:29 403 人看过

仲裁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注意:

1、选择仲裁须以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3、必须遵守相关时限要求。

以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应消除“只有诉讼或准备诉讼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认识误区。

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一、交通事故赔偿可以申请仲裁吗

1、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性法律,该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2、仲裁法的制定目的在于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3、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负面效果。(1)对当事人而言,在交管部门调解无需交费,向法院起诉诉讼费也远比仲裁费用要低廉。(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及的当事人除了肇事司机和受害者,还有车主(车主和司机经常不是同一个人,有的车属于单位所有)、挂靠单位(营运车辆挂靠经营情形下)、保险公司(承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属于必要诉主体)等。(3)交管部门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当事人交纳了仲裁费用,拿到了自以为具备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但是到法院申请执行却碰了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注意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什么(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二、交通事故赔偿注意什么1、如何
    2023-03-17
    251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应注意什么
    1.仲裁裁决适用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法解释》第29条、《民事诉讼法》第201条2.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第258条3.不得请求不予执行的情形(1)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法解释》第28条(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法解释》第26条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法律教育网5.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06
    208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是否可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近年来,我院连续接待了数起依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据查,现在各仲裁委员会均在各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只要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意见,仲裁机构就出具仲裁调解书,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此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就申请人民法院近年来,我院连续接待了数起依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据查,现在各仲裁委员会均在各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只要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意见,仲裁机构就出具仲裁调解书,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此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表面来看,这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操作似乎顺理成章。但是,认真研读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应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首先,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性法律,该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作出
    2023-04-29
    2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序号项目计算标准1误工费收入状况×误工时间。①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无法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湖北省的标准:住院时间×15元/天。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2023-06-08
    486人看过
  • 十五条办法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三、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四、
    2023-06-08
    342人看过
  • 吉林市以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争议
    新华网长春10月11日电(记者褚晓亮)吉林市日前制定了推行仲裁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实施方案。按照这一方案,从10月16日起,吉林市将在吉林省内率先启动通过以仲裁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试点工作。据了解,以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解决损害赔偿争议,一是由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用仲裁解决交通事故赔偿方式的推出,使当事人又多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渠道。这种方式把过去的行政调解变成法律调解,使调解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作出后,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另一方可依法直接向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吉林市将成立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仲裁中心,并在全市各交警大队内设立仲裁受理处,具体办理案件。
    2023-06-06
    161人看过
  • 能否通过交通部门的调解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知(一)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必须了解赔偿款是否准备和落实提醒: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解,尽量做到支付赔偿款和签调解协议同时进行,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二)和解协议要获得保险公司赔偿,需取得保险公司的书面确认我们许多当事人到交警队和解,也签了交警认可的协议,最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可,什么都没拿到。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其它方式一定要先给钱后签字,或一手交钱一手签字。(三)做完伤残鉴定再和解需要注意的是,到交警队和解最好要做完伤残鉴定,否则和解的金额可能会很低。(四)注意诉讼时效还有很多当事人不停地和解,和解一年都没有
    2023-07-18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1、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
    2023-03-16
    271人看过
  • 损害赔偿仲裁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当注意一、选择仲裁须以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且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的写法与其他协议的写法基本一致,仲裁协议中只要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方面的内容即可。二、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
    2023-06-13
    1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纠纷:考虑仲裁解决
    不能。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行为。交通事故自己有责任可以用新农合吗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凡是应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医保是不能报销的。如果是个人责任部分是可以在医保中报绡的。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
    2023-07-04
    32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能够用仲裁解决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相关法律法规更没有对仲裁委员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程序规定。那交通事故可以仲裁不?1、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性法律,该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指明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两条途径,即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作为专门性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应当引起特别注意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对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期限、标准、效力等问题作出严格而详尽的规定。交管部门调解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法院诉讼调解本身也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相关法律法规更没有对仲裁
    2023-06-02
    119人看过
  • 好意搭乘交通事故损害怎样赔偿?
    车辆同乘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情形。有偿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可按照乘车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客运合同关系处理赔偿问题。好意同乘便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偿同乘的一种特殊情形。一、要明确驾驶人与同乘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开始接受了好意同乘者的搭乘要求,后来在运输过程中,又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其不能将同乘者运送到目的地,而要求其中途下车,则不能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因此,好意同乘者与机
    2023-06-25
    2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像医疗费、住院费等,而且会有限额。其他的比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一般都是由致害人的商业保险进行赔付。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果是财产损害赔偿的,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3.误工
    2023-05-03
    141人看过
  •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注意事项有什么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未采取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对未来有效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解除可追溯性和过去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恢复原状的费用;4、损害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恢复原状时,如果原物存在,应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一、土地补偿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是什么?(一)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
    2023-03-05
    32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可否通过仲裁解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8
      人身损害赔偿不可以仲裁。 根据有关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交仲裁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因此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2022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注意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人的精神和生命是不可以用金价来衡量的,但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确定一个统一的公平合理的赔偿额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法制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关系到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效果,关系当事人切身的合法权益。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审判人员在按上述原则指导操作的同时,还应着重考虑案件中的一些相关因素。这些因素有法定因素也有酌定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以法定因素为主,酌定因素为辅,两者互相结合,不可偏废,才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注意什么事项,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哪些人员的权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注意调解期限。公安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注意可参加交通事故调解的人员。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
    • 紧急避险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解决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8
      如果紧急避险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整个交通事故所造成损失应由引起险情的当事人承担是否属于紧急避险并不是由驾驶员随心所欲的认定,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方能成立: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并且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危险;二是必须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三是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不得造成更大的损失。需要注明的是,从因果关系看,若驾驶员所避免的危险恰恰是他本人不当行为所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