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构成四要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09:10:08 406 人看过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则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另外,秘密联络、截密等器材直接关乎国家安全利益,因此,对这些间谍器材的生产、配售、使用都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非法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销售或者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但擅自超计划生产、超范围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是国家安全部门进行侦查、保卫工作的专用工具,其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专用间谍器材的生产、销售在法律上属于一般禁止的事项,因此除非已有国家安全部门明确的指定、批准,原则上均属于非法生产、销售。实践中对于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人必须提供其生产、销售行为已经国家安全部门指定、批准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为合法的,应当认定其为非法生产、销售。值得注意的是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是否属于非法行为的证据规则不同于一般案件,这是因为专用间谍器材的生产、销售除经专门特许外,均为非法,即国家一般性地禁止。而国家安全部门指定、特许专用间谍器材生产、销售是不同于其他行业管理的,其指定、特许行为一般是不对外公布的,所以,行为人不能提供国家安全部门指定、批准的证据,本身就说明其行为是非法的;同样,即便经过指定、批准的,如果其行为超出指定、批准范围,超出部分仍应认定为非法,非法生产是指未经批准,运用各种手段加工、制作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实践中常用的手段有自行设计加工,如设计加工窃听装置;自行编制,如编制一次性密码本;组装,如购买电子元器件组装窃听装置;改装,如把一般民用电子设备改装成电子截听设备等,不论行为人采取何种手段,只要从无到有地制造出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或者把普通民用设备经过改造变为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就构成非法生产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只要行为人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安全部确认的专用间谍器材,即使其产品质量、性能低于合法生产的专用间谍器材,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非法销售是指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专用间谍器材或者向没有法定使用许可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出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为了出售而走私、购买专用间谍器材的,以非法销售论。但如果走私专用间谍器材达到走私罪标准的(偷逃应缴税额在50000元以上),应作为牵连犯比较两罪分别可能判处的刑罚,从一重处断。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牵连犯相关文章
  •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应增加适用罚金刑
    现行《刑法》第283条对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规定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规定的量刑予以修改,增加罚金刑。理由主要有:一、从立法上适用罚金刑的目的来看,适用罚金刑的目的是不使非法牟利的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现行《刑法》共有147个条文规定了罚金刑,适用的对象主要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而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属于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钱物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应当适用罚金刑。二、从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概念和特征来看,这种犯罪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其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得物质利益。如果适用罚金刑,不仅可以给基于此种目的的犯罪人以有力打击,而且可以通过罚金刑这种附加刑的适用,剥夺他们的再犯能力,从客观上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强化特殊预防功能。三、从司法实践
    2023-08-18
    438人看过
  •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二、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则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另外,秘密联络、截密等器材直接关乎国家安全利益,因此,对这些间谍器材的生产、配售、使用都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如1996年公安部《公安系统普通密码、密码机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安系统使
    2023-06-11
    480人看过
  • 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即只要单位和个人实施了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不论该种行为是否造成他种法律后果,均以本罪论处。所谓非法生产、销售,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特许而擅自生产、销售,或者虽经国家有关部门特许,但却不按规定的数量、品种、规格生产、销售的行为。所谓专用间谍器材,根据《
    2023-03-09
    229人看过
  •  专用间谍器材非法销售罪会对社会产生哪些影响?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间谍器材管理的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该罪适用于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2、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3、该罪适用于一般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该 罪 会 侵 犯 哪 些 客 体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非法销售专用间谍
    2023-09-28
    273人看过
  •  构成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正常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正常管理秩序,这些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秘密侦查和联络任务所必需的工具。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非法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销售或者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但擅自超计划生产、超范围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是国家安全部门进行侦查、保卫工作的专用工具,其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非 法 销 售 专 用 器 材
    2023-09-07
    368人看过
  • 法院对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犯了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法院对逃税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
    2023-07-28
    4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牵连犯
    词条

    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 1、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2、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 更多>

    #牵连犯
    相关咨询
    • 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量刑标准,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构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1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判刑: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设备或者窃听、窃取专用设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哪些情况下会构成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7
      以下要素会构成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 构成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1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从事非法间谍专用器材生产与销售罪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8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
    •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判的不会太重,对构成这种罪名的,刑法上规定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这样当事人是初犯,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法院还可能酌情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