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诉讼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行政诉讼原告撤诉,但其对已经提起的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行政诉讼撤诉不同原告人的撤诉如何办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两种申请都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原则,主要有三点:1.原告撤诉是否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他人权益;2.案件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撤诉是否反映原告的真实意志,有没有外力强迫或不正当干预的因素影响。行政诉讼原告撤诉的条件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对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撤回起诉的诉讼行为。原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可以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但是一经诉讼,原告便不能随意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申请撤诉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其原因是:1.撤诉应以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者他人的权益为前提。在有的情况下,虽然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政的侵害,但在起诉以后,由于种种顾虑,放弃应主张的权利,申请撤诉。2.撤诉应以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为前提。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是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使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如果偏离了这个目的,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告撤诉,就规避了法律对其的制裁,显然是不能允许的。所以,对原告撤诉申请的审查,还包含了对被告撤销、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这种审查对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是非常必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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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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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诉法律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4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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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6没有撤销行政诉讼的说法,只有撤回。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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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销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1撤销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诉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原告因受威胁、恫吓、贿赂而申请撤诉都不成立;(2)申请撤诉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3)原告申请撤诉的成立须经人民法皖裁定准许;人民法院经审査,对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和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的撤诉申请,应裁定准许,否则,裁定不许撤诉而对案件继续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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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关于撤诉有哪些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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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止诉讼中止诉讼法律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9行政诉讼中止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中止贯穿于行政诉讼各个阶段,它不仅能够保障诉讼活动程序正常,还能够确保诉讼活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最终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国家司法权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