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属专属管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55:30 228 人看过

劳务合同纠纷不属专属管辖,劳务合同纠纷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房屋确权纠纷的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产权确认方式有哪些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2023-02-25
    392人看过
  • 专属管辖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关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是人们生活中最常签订的一种合同,但也是发生纠纷比较多的一种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
    2023-07-01
    428人看过
  • 脚手架工程纠纷要专属管辖吗
    一、脚手架工程纠纷要专属管辖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脚手架工程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适用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
    2023-06-17
    284人看过
  • 技术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一、技术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技术合同纠纷的履行地在国外,就有可能属于涉外案件,被告公司注册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就不一定有管辖权。每个省不是所有的中级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涉外案件的权力,一般每个省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会指定某几个中级人法院对涉外案件有管辖的权力,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专属管辖与一般(特别)地域管辖的区别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规定在地域管辖中。在地域管辖中,专属管辖是一个接近于特别地域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与特别地域管辖,其中,一般地域管辖主要是根据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而特别地域管辖是针对特殊类型的案件专
    2023-08-19
    34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筑合同纠纷纳入法院专属管辖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确认、分割、相邻关系引起的不动产权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住房销售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房地产已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位置为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分析:1。房屋租赁纠纷和建筑合同纠纷被认定为房地产纠纷,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预计今后,仲裁条款排除专属管辖权的案件会更多。在新的司法解释中,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认定为房地产纠纷,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仍属于一般区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视听资料和录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博客、微博、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方式形成或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录音资料、录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2023-05-07
    215人看过
  • 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怎样的,其管辖如何确定
    一、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怎样的物业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所规定的特殊类型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知,专属管辖的案件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三种情况,而物业合同纠纷不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而是属于“合同”项下的“债权纠纷”。二、物业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物业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可以基于意思自治原则,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三
    2023-07-12
    427人看过
  •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吗
    一、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
    2023-03-23
    451人看过
  • 物业管理纠纷专属管辖符合民事管辖基本原则
    1、符合管辖公正原则。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目标、普遍的指导原则,必然也是管辖制度的指导原则。管辖公正的含义主要突出法官、法院中立和当事人平等。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有效地克服了当事人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协议管辖制度逃避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人民法院站在中立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无论从管辖制度设计层面还是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层面,无疑都是公正的。2、符合两便原则。在物业纠纷中,物业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既是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机关,又是业主维权的职能部门,其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是否构成侵权具有重要发言权,如果异地法院审理此类纠纷,既不便于业主维护合法权益,又不便于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使行政职权,更不便于人民法院协调行政关系、查清案件事实、行使审判职权。3、符合实际控制原则。实际控制原则亦即有效控制原则,是指法院对所管辖的案件要
    2023-02-24
    350人看过
  • 专利权权属纠纷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专利权权属纠纷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均属于专利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必须先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不是诉讼的前提和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应以当事人未先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而拒绝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管辖,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执行,即可以作为第一审法院的是: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②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
    2023-04-23
    402人看过
  • 管辖方面劳务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是哪里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工伤认定管辖移送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
    2023-03-11
    4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属于哪
    《最高人民法院《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纠纷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用管辖,以房地产所在地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建筑工程劳务纠纷的类型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围不清而发生纠纷
    2023-08-18
    423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按约定还是专属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按约定还是专属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三个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案件,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北京**新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英,职务董事长住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里**号楼**室,邮编:***电话:******被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隋心梅,职务总经理住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工业区***号,邮编:***电话:******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保修款62259.24元,延迟支付的违约金巧6694.12元;以上两项共
    2021-10-09
    3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法院是哪个
    关于房屋销售合同引起的纷争,可由被告所在地或合约执行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在这方面,各方当事人都拥有自主选择权,他们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选定被告所在地、合约执行地、合约签署地、原告所在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具有直接关联性的地点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审理。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发生。《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2024-07-30
    48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处于专属管辖范围内?
    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不由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只有不动产纠纷、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因继承遗产发生的纠纷,这些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比如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不属于专属管辖吗不是所有房屋买卖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
    2023-07-02
    31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属于高人管辖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
    •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1、运输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矿产开采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适用一般管辖,原告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签订地,标的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般建议在矿产所在地起诉,便于法院查明事实。
    • 侵权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属于哪个范畴?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对于侵权纠纷,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是否属于不动产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约定内容是关于不动产的,属于不动产合同纠纷,因为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