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始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在发展现代农业问题上,必须大力促进种田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育、壮大,有效解决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问题已成为困扰农民转移的瓶颈。农民不从土地中剥离出来,很难实现真正的城市化。留住收益权,转移经营权,实现规模化种植,是农民转移的必选题。实现这一目标,土地确权是第一步。
在确权后,农民将有以下几个权利:
1.确权后自己的建设用地能够转租给外来的资本,用于建设工地或者企业建设用地。这样相当于将自己的土地进行入市。并且能拿到至少10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以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沉睡的资产",即便有想法也不能动,村子能有今天,首功要归于这次"土改"。这项收益是有多可观呢?据国土资源部4月份透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目前各试点共计完成278宗,总价款约50亿元人民币。
2.土地确权后,农民进城买房工作之余,土地是不会被回收的,只要您的户口属性一直都是农村户口,而且农民进城买房还能够享有购房补贴。
3.农民将拥有农村减负监督卡。这是下半年将要推出的最新权利,农民在减负问题上拥有一票否决权,掌握在农民手中,农民能够不定时更新记录农村减负情况和补贴政策是否到位,并且能够监督一些家中农民负担的活动
通过推动土地确权,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才能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的出路在于推进土地连片经营,提升生产集约化程度,以顺应消费需求,增加有效供给。这就需要首先通过确权和流转,解决一家一户承包经营的碎片化问题。
当前,在土地确权问题上,还有一些干部对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担心确权诱发矛盾,求稳怕乱、消极被动。对开展确权,在积极与稳妥之间拿捏不准,甚至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在观望等待中耽误了改革发展。
在土地确权工作中的确会碰到不少难题,这需要根据现有政策法律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如土地确权中遇到的确股问题,是深水区、硬骨头,没有成熟的经验拿来套用,需要在政策法律框架下发扬创新精神,尊重农民首创。在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确权成果,引导农民通过平整土地、互换并地、流转等方式,实现连片耕作,发展规模经营。让农民看到尝到土地确权的甜头,就会积极投身其中,更加支持土地确权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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