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灭失可不可以享有征地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3 23:40:24 229 人看过

一、房屋灭失可不可以享有征地补偿

房屋灭失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

1、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2、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有多种,被征收人房屋灭失的,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但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等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可不可以直接补偿
    不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集体经济组织
    2023-08-05
    300人看过
  • 胎儿可以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吗
    胎儿不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因为胎儿一般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除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不认定胎儿为民事主体,也没有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
    2023-03-11
    423人看过
  • 子女投靠父母可以享受征地补偿吗
    符合法定标准的农村父母投靠子女,将户口迁入子女所在的村集体,往往被村集体定性为空户,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是违法的。投靠亲友是一种合法的户口迁移方式。农村父母以失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代价,将户口迁入子女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在子女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以子女家庭承包地为基本生活来源。应当认定投靠的父母已经具备子女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所以,遇到征地拆迁应与其他村民平等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嗯,关于农村父母投靠子女能否享受当地征地补偿的问题,在此为您解答。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规定是合法的吗是合法的。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中
    2023-08-09
    99人看过
  • 享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不可以出租
    一般不可以出租,但另有约定除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居住权可以不可以转让居住权不能转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居住权是否能转让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租赁住房可以出租吗居住权房不可以出租。《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2023-03-20
    407人看过
  • 没有签补偿协议,可以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吗?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对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补偿的诉求需要符合当地经济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征地拆迁需要持有关材料先向市级、县级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对公众进行公式。与被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一、房屋拆迁补偿合法程序一般是先由房屋征收单位拟定补偿方案,征收所在地政府组织进行补偿安置论证,征求民众意见,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民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提出,有关部门根据征求情况修改意见并且公布,在我们维权中,出现民众提出的意见,拆迁方基本不会采用。如果需要召开听证会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这里要明白,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一般是出现在旧城或棚户区改造,并且大部分被拆迁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的今天
    2023-04-06
    82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可不可以委托支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一般不可以委托支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
    2023-03-02
    442人看过
  • 退休农民可以享受失地农民补偿吗
    一、退休农民可以享受失地农民补偿吗其实严格从法律上讲,离退休人员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不再依靠土地,所以不应该再得到征地补偿款,除非当地村(组)民会议决定给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二、村民征地补偿款怎么领取1、村民可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领取征地补偿款。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2、法律依据:《土地法实施条例全文》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2024-01-10
    199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是否可以强制征收房屋?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收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一、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1、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组织听证的环节,如果村民对补偿数额、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以在听证时就表达异议。征地批复后,如果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2、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06-26
    164人看过
  • 地震房屋开裂可以补偿吗
    房屋损毁,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但从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使受灾群众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园。房屋因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倒塌的,如果受灾人员对房屋重建或者修缮有困难时,由地方政府为困难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一、自然灾害房屋受损政府给补助吗会有补助的,补助多少根据受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当地的财政情况和相关文件决定的,国家有相关的政策的基本概念:用于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民紧急抢救、转移安置,解决灾民临时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以及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补助。二、防汛一级响应措施有哪些如发布防汛一级响应的,应当视情况启动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每天在中央电视
    2023-04-10
    394人看过
  • 佛山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可以享受吗?
    一、佛山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可以享受吗?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二、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
    2023-06-02
    110人看过
  • 外嫁女可以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吗?
    有被征收人问,我是嫁出去的女儿,现在娘家征地了,我能够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吗?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们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般而言,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然而,当下中国的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其一,对于现在的农村而言,年轻人外出务工已
    2023-06-20
    205人看过
  • 征地补偿,失地保险可以同时领取吗
    在之前的土地征收补偿中,因为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所以土地补偿费用是直接补偿给农村集体组织,而不会直接补偿给农民个人,不过在2018年农村征地补偿制度改革之后,农民朋友也能够获得土地补偿费用,在参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之后,土地补偿费用中扣除掉农民参加失地养老保险的费用,而余下的费用则会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公务员能否领取征地补偿款一、公务员能否领取征地补偿款1、公务员也是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公务员属于为国家工作的特殊人员,和正常的公民相比较,能够获得更好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但是这些也都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关于土地征收补偿,不是按照个人的身份来规定的,所以公务员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
    2023-08-15
    43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可不可以截留,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
    一、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可不可以截留征地补偿款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二、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征地补偿款包括以下费用: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3.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
    2023-02-19
    82人看过
  • 自留地被征收可以要求房屋安置补偿吗
    一、自留地被征收可以要求房屋安置补偿吗自留地被征收时,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自留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这种补偿可能包括货币补偿、房屋安置补偿或其他形式的合理补偿。1.具体而言,如果自留地上的房屋符合安置条件,即被征收人需要且符合当地安置政策,那么可以要求房屋安置补偿。2.安置补偿的具体形式可能包括提供新的宅基地自建房屋、安置房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安置补偿的具体条件和标准需根据当地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确定。二、自留地征收房屋安置补偿标准自留地征收房屋安置补偿标准因地区、政策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年产值及补偿倍数计算,用于补偿村集体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2.房屋及附着物补偿费: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其他设施等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可能包括房屋的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3
    2024-08-0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9
      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房屋灭失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
    • 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去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就有相应的民事权利,那么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的。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 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房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6
      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分配范围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分配范围为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 哪些人不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有没有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
      以下人群不能享受征地补偿: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没有户籍的居民、动迁安置协议上不同意签名的人员、空挂户口的人员、无宅基证的村民。
    • 房屋一旦灭失是否可以确认物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3
      房产灭失的,物权消灭了,也就无法确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