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灭失可不可以享有征地补偿
房屋灭失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
1、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2、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有多种,被征收人房屋灭失的,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但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等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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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9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房屋灭失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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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去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就有相应的民事权利,那么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的。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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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房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6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分配范围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分配范围为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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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有没有法律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以下人群不能享受征地补偿: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没有户籍的居民、动迁安置协议上不同意签名的人员、空挂户口的人员、无宅基证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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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一旦灭失是否可以确认物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3房产灭失的,物权消灭了,也就无法确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