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4 19:05:42 410 人看过

连带债务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它的对外效力,这是指该债务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其次,是它的内部效力,这是指在连带债务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就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而言,各个债务人均需承担履行其全部债务的责任;

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任一债务人或者多名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甚至有权直接向所有连带债务人要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付还完毕;

而在连带债务人当中某一位或几位已经全额履行了全部债务之后,那其他未履行债务的债务人的负债则自动扯平。

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持续有效时始终生效,换句话说就是只要自然人法人等主体资格继续存在就仍然有用,只不过当作为连带债务人成员之一的自然人去世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究竟能否对他们适用呢?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

根据内部效力,当连带债务人中的某位或几名清偿了全部债务之后,那么其他尚未付还款项的债务人的债务也就自然泯灭,而偿还了债务的那位或那些债务人对于超出他本分的那部分债务则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进行追讨。

这就产生了那位或那些清偿债务的借款人的索偿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保证有什么联系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可能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会有连带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
    2023-08-02
    398人看过
  • 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包括什么
    通常有以下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3、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一、国有企业股东担负什么责任国有企业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股东什么时候负责股东责任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在法人人格否认时,滥用法人资格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法人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当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2023-06-21
    476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点包括什么?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点如下:1、有大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2、债务是同一标的。只要债务履行前大多数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不确定,也不确定,就建立连带债务;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相同的目的;4、多数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大多数债权人或者大多数债务人中的一人对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也有同样的效力。公司之间连带责任连带债务有效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质是明知的,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实践中,一般按照连带责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
    2023-07-03
    277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包括哪些法律条件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一、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我国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并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违约的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达自己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愿。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二、房屋买
    2023-06-22
    149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
    连带债务具有外部效力和内部效力。外部效力指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全部支付,债务人也有权主动向任何债权人履行义务。内部效力指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债务人索赔。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全部支付,债务人也有权主动向任何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的全部支付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将被消除。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债务人索赔。 什 么 是 连 带 债 务 的 外 部 效 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在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的全部清偿,同时债务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外部效力在法律上具有以下特点:1. 具有法律效力:连带债务的存在使得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的全部清偿,这种债权请求权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2023-09-03
    429人看过
  •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包括哪些方面?
    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专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属;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2023-07-24
    78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包括哪些方面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包括哪些方面1.无权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有多长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三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三、效力待定合同纠纷可以起诉吗效力待定合同
    2023-09-23
    119人看过
  •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哪些不同?
    一、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哪些不同?(一)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二)目的不同。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只有各自单一的目的,各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相同纯属法律关系偶然巧合。所以有无共同目的是区分连带之债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关键。共同目的指的是各个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为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及为债权提供担保而结成一体,各债务均为达到此目的的手段,连带债务人任何之一履行给付就使设定的连带债务的目的实现。不真正连带债务并非为法律或当事人为担保债权实现而有意设立,其发生有偶然性,各个债务的产生无关联,产生后尽管一人的履行可使全体债务消灭,但这只不过维护公平及不使债权人额外获利而设。(三)法律要求不同。连带债务
    2022-07-17
    43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在诉讼中的效力问题(一)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仲裁裁决是否当即生效的问题。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如果认为仲裁决正确,或仲裁裁决虽有错误,但因该错误受到损害的被告未提起反诉,实践中有的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处理,并认为驳回后,原仲裁裁决生效,当事人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对此,我们持不同意见,理由是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然涉及对仲裁裁决正误的判断,但这并不表示法院诉讼程序是仲裁程序的延续,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法院应当就当事人争议所涉及的民事关系进行全面审查,而最后的判决则是这种全面审查的合乎逻辑的结果
    2023-07-17
    376人看过
  • 收养成立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首要原则是尊重效力。所有的收养行为都应坚守“最有利被收养者”的原则,充分保障被收养与收养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的收养名义进行未成年人交易。接下来我们讨论主体性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人群有权收养失去父母的孤儿以及找寻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还有无法正常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但是在申请收养时需要满足下列要求:(1)无亲生的或者仅有一个亲生的孩子;(2)具有抚养、教育并保护被收养者的能力;(3)身体健康,没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成为孩子父母的疾病;(4)没有任何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纪录;(5)年龄必须年满三十周岁以上。再者,如果是无子嗣的收养家庭,他们有权利收养两个孩子;反之,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家庭,则只能收养一个孩子。最后,若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是由儿童福利机构来抚养的,无法找到生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这些都是不论已有的孩子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
    2024-08-17
    224人看过
  • 合同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包括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其证明文件包括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报信函等。(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2、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1)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通知,双方完全脱离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受领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也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原来的债务。否则,在前者场合,成立;在后者场合,不发生清偿效
    2023-02-04
    343人看过
  •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哪些方面?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3、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4、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债务重组损失会计处理要计入什么科目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二级科目。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比如允许债务人少还点钱),这
    2023-07-19
    467人看过
  • 股东承担企业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一、大股东违规减持如何处罚大股东违规减持由证监会处罚: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二、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实践中股东起诉公司一般是由于公司滥用权力,侵害股东的合法利益,股东在无奈的情况下才会起诉公司。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
    2023-03-08
    435人看过
  •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用共同偿还。一、老公套现赌博妻子要承担债务吗?妻子不需要对老公因套现赌博所负担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债务人无需偿还。二、一方信用卡欠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是其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的债务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那就属于个人债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023-04-10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能否认定为债务的绝对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连带债务的效力是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二是内部效力,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所有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 也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将被消灭。 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在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
    •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连带债务的效力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 1、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 3、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 债务让渡所带来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01
      1. 诉讼时效已完成的合同债权 诉讼时效期满后,合同债务人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即丧失胜诉权。但合同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合同债务,这种履行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这种债权是一种效力不完全的债权,虽然沒有强制执行力,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仍享有保持力。因此,这种合同权利仍然可以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 2. 可撤销行为所发生的合同债权 在可撤销行为发生前,这类合同效力处于可撤销状态
    • 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0
      连带债务绝对效力是,债权人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 连带债务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3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 1.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 2.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