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有权成为该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成员,也有权享受宅基地待遇的权利。外嫁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被继承人去世时,父母及配偶都已过世的情况下,儿子和女儿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能以女儿已经出嫁而剥夺女儿的遗产继承权。因此,女儿出嫁后是可以分配娘家财产的。只要是女儿已经尽到了抚养的责任就应该有权利要求分割自己父母留下来的所有财产,如果其他子女有反对意见或者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被支持剥夺女儿的权利的。
外嫁女可以享有承包地
外嫁女也可以享有承包地。根据法律规定,妇女在承包期内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此外,妇女在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虽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经济集体组织成员的认定办法
329人看过
-
集体组织经济成员认定条件有哪些
102人看过
-
集体经济组织的社群成员
433人看过
-
经济组织成员不受户口所限
251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格怎么确定?
414人看过
-
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320人看过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
户口搬到婆家的外嫁女属于娘家的本经济组织成员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30外嫁女的户籍迁往夫家之后,究竟是否仍旧属于原生订属家庭的经济团体成员?这一问题受到诸多要素的影响,包括户籍迁移的实际情况、个人的住所环境以及田亩承包的客观事实等等。假如,外嫁女们在户籍向夫家迁移之后,她们依然保留在原生订属家庭内的田亩承包权,即便她们长期生活工作在夫家,她们作为成员的身份也应当维持与原来的承包家庭——即原生订属家庭紧密相连。在此情况之下,她们仍可以被认作是原生订属家庭的正式经济团体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时,如何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其他社会保障之前,一般不宜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之上,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认定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是死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终止,因此,从死亡时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丧失。 二是已经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根据成员资格取得的唯一性原则,自取得其他集
-
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界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4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界定方法是看外嫁女的户口是否迁走,如果外嫁女的户口还在本村的,那么该外嫁女就属于是本村集体组织的一员,但是如果外嫁女的户口已经迁出的,就不再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了,此时关于村委会的选举以及村内的其他事务都与其无关了。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如何享受, 如何申请确认集体经济成员的待遇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享受: 1、只有当事人(女儿)的户籍在该待遇划定的时间范围内,登记在该集体的,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才能享受到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参与当地的集体利益分配;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
-
特殊群体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确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0特殊群体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确定。特殊群体人员,如超生子女、轮换工、出嫁的姑娘、入赘的女婿,尽义务但户籍未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如国家或当地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国家和地方均未规定,一般原则上应以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习惯和合法两个原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