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人在对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的辩驳时,应抓住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立法角度;充分阐述有关法律的立法宗旨,结合有关证据,说明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才能为工伤认定赢得先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而此处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不宜做狭义解释,只要是在工作中,由于不安全因素受到损害,就可以认定单位没有尽到保障劳动安全义务。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管理:
紧靠大门设置治安室,室外悬挂治安保卫制度,责任人及治安保卫电话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门口应有来访人员登记本及值班人员交接记录。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大门上应设立企业标志。
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地面应硬化处理,但搅拌机场地、物料提升机场地、砂石堆放场地及其他原材料堆场等易积水场地,必须混凝土硬化。
施工现场场地应有排水坡度,排水管、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通畅,无堵塞、无积水。
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应专用吸烟室。
施工现场必须有适当的绿化。
材料堆放堆放材料应标示牌,其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批量、产地、质量等内容。
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按下列规定堆放:
钢筋堆放垫高30厘米,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放置;
钢模板堆放垫高20-30厘米,一竖一丁成方扣放,不得仰放;
机砖堆放应成丁成排,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层;
砂石堆放在砌高60-80厘米的池子内,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
袋装水泥堆放:水泥庫要有门有锁,有防潮措施,堆放高度不得小于10层,远离墙壁10-20厘米,并挂设品名标牌;
建筑废旧材料应集中堆放于废旧材料堆放场,堆放场应封闭挂牌。
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清,不用的场地清,不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时出场。
建筑垃圾应及时存放于建筑垃圾池,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并定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堆放处应挂设标牌,显示名称及品种。
易燃物品应分类堆放,应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存放地点附近不得有火源,并有禁火标示及责任人标志。
临建设施在建工程内不得兼做住宿及办公,施工楼层内严禁住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均应有责任人。
宿舍内电线排线要整齐,统一使用钢管床,床与床之间应留1-
1、5米的活动空间,宿舍要配备职工贮物柜、碗柜和学习用具等,并在墙上悬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责任人及值日表和其它有关标语,宿舍内严禁堆放施工用具等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头应设床头卡,内容显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身份证号等。宿舍周围应清洁卫生、有排水明沟不积水。
施工现场适当位置(一般设在大门口附近)设安全生产教育台,两侧可写对联“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标语,横批“安全生产教育台”。
现场防火建立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灭火器一般每处不少于3个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实行防火监护制度。
下列工程应设临时消防给水:
1、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
2、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
工程临时消防栓及其布置,工程临时消防栓应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栓的充实水柱能达到工程内的任何一个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度,离地面1.2米高。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米配102灭火器1只,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的应配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障人员畅通。
临时要木工间、油漆间、仓库或堆放场内均应放灭火器,每组为4个。
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应设立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大门口应悬挂五牌二图,操作规程牌按其性质,有固定场所的挂于操作处,无固定场所时集中挂于施工现场明显处。标牌挂设应做到规格统一,摆放位置合理。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现场防护棚、安全通道的顶部防护层以下所用钢管,防护栏杆要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气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要设上下两层板间隔70厘米。
生活设施厕所墙壁贴白色瓷砖,高度大于等于1.8米,有条件的设置水冲式厕所,否则便槽必须加盖密封,厕所地面必须硬化,厕所不得露天设置,对于孔洞要有纱门或纱网封闭,门口挂形象标示。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应对生命安全的挑战
460人看过
-
如何加强对工地安全生产的监管,减少工伤事故?
435人看过
-
如何制定一份完善的安全施工合同?
461人看过
-
工人由于不安全因素受伤如何证明是工伤
229人看过
-
2017年挑战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因素分析
269人看过
-
确认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因素
244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因不安全因素引起的工伤应该怎么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工人在对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的辩驳时,应抓住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立法角度; 充分阐述有关法律的立法宗旨,结合有关证据,说明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才能为工伤认定赢得先机。 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我国《劳
-
因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导致工人受伤如何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如果工人由于不安全因素受伤,有证据证明其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
因为施工地周围安全设备不完善致人死亡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
-
因工作中不安全原因受伤的工伤认定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6如果工人由于不安全因素受伤,有证据证明其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
安全生产法工伤认定第几条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2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