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允许解除监护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5:51:16 420 人看过

以下情况允许解除监护关系:

1、未成年人已满十八周岁;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二、在不予处罚的违法事实中监护人有什么责任

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给予适当赔偿。如果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无责任心的精神病人违法,首先要求监护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管理和教育,增强监护人监护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责任感;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给予适当赔偿;同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不合格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三、父母对一方剥夺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有哪些

一方被剥夺孩子监护权的,如果具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法院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的资格。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允许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根据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这两种情况是适用监视居住的基本条件,即监视居
    2023-08-06
    341人看过
  • 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到哪投诉?有哪些情况允许单方解除合同?
    单方合同一般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者起诉处理,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
    2023-07-14
    179人看过
  • 孕期期间是否允许解除婚姻关系?
    孕期是可以进行离婚的。但是这个离婚一般是由孕妇主动提起,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的,男方一般情况下不得起诉离婚,不仅在怀孕期间,在女方哺乳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因此孕期之内,也是存在法定的离婚受理情形的。女职工的孕期保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问。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
    2023-07-01
    327人看过
  • 情况不允许刑事和解
    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犯罪分子涉枪械、雇凶或涉黑;2、多次犯罪:犯罪分子多次犯罪;3、累犯:犯罪分子是累犯;4、特殊时期故意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服刑、缓刑等期间。公安机关对刑事和解案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情形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情形如下:1、犯罪嫌疑人系自然人,并处于有效控制之中;2、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属实质一罪,并有明确的被害人;3、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4、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5、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适用刑事和解的范围:1、故意毁坏财物案、破坏生产经营案和轻伤害案;2、妨害通讯自由案;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4、因合法债务、经济纠纷非法拘禁他人,没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5、交通肇事案;6、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诈骗的案件;7、初犯、偶犯、在校学生、
    2023-06-30
    341人看过
  • 监护关系的解除和监护人的撤消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所以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应解除。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一)、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的,则应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程序,撤消原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
    2023-06-08
    205人看过
  • 海关允许扣除哪些项目
    (2)购买农产品,除取得海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按农产品购销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进价格计算,扣除率为13%。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扣除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购进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以及按照规定缴纳的烟草税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农产品按《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减试点实施办法》扣除增值税。(4)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凭证(以下简称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处获得,用于支付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的税款。”(4)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处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p>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第22条,附件1:“以下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一)从卖方或供应商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2023-05-07
    350人看过
  • 出现哪些情形允许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
    2023-04-29
    450人看过
  • 生态保护红线哪八类允许情况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一、鱼业归哪个部门管渔业归水利部门管。水利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6、指导水文工作;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二、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了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与目前实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制
    2023-04-06
    389人看过
  • 关于强制执行,哪些情况可以被允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探望权的中止从实践看来包括以下情形: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通过上述分析
    2023-07-18
    187人看过
  • 允许特许者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特许者违约也就是特许人行使单方解除权,有以下一些情形:一、被特许人行将陌路。二、被特许人在合同期内无故连续停业,超过一定期限(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为5天)。三、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协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并通过书面形式作出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四、被特许人欺诈特许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五、被特许人诋毁特许人商誉。六、被特许人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的约定且在收到其违约通知的合理期间内,未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义务、改正违约行为,特许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七、被特许人被行政干预。八、法院判决被特许人构成刑事犯罪不能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情形下,特许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九、被特许人在收到应向特许人付费的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仍不偿付属相关款项,特许人可解除合同。特许者违约的情况特许者收取加盟费后应向加盟者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
    2023-07-30
    1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允许生第二胎
    关于再生育政策,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北京地区的规定比较有代表性,基本上涵盖了各种情况:(一)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是非遗传性残疾,将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二)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再婚双方有一方原来没有子女的;(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
    2023-05-05
    311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地役权关系可以解除
    一、在哪些情况下地役权关系可以解除1、在下列情况下地役权关系可以解除:(1)地役权人违反约定滥用地役权的;(2)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合理期限内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八十四条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1)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二、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1)两者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地役权则是依当事人之间的设立地役权合同而发生,属他物权范畴。(2)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相邻权适用的范围既包括土地毗邻关系,又包括建筑物毗邻,及建筑物内部区域的
    2023-04-17
    56人看过
  • 怀孕期离婚哪些情况允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1、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2、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3、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4、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关
    2023-06-12
    412人看过
  •  解除与监护人的关系方法
    监护关系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当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应相应终止。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包括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等。监护关系成立后,因法定缘由监护关系可终止。监护关系的终止情形包括监护人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由于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因此当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应相应终止。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
    2023-09-10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解除监护关系的要求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1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监护关系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5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所以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应解除。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 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 在哪些情况下是允许解除合同的,怎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9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
    • 解除收养关系在哪些情况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9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收养
    • 什么情况下允许和父母断绝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如下情况下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只有收养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一般来说,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