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4:53:12 384 人看过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有: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2.预征知情权;

3.调查结果确认权;

4.申请预征听证权;

5.参与报批权;

6.批复结果知情权;

7.土地补偿知情权;

8.调查结果核准权;

9.补偿方案听证权;

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

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

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13.拒绝履行政令权;

14.恢复耕种权;

15.违法举报权;

16.享受社保权。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5、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7、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8、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9、土地复耕权。土地征收批复2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农村户口有权限享有农村土地权吗
    一、农村户口有权限享有农村土地权吗农村户口没有权限享有农村土地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农村户口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农村户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三、伤残赔偿分城市和农村户口吗伤残赔偿分城市和农村户口,伤残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2023-06-20
    386人看过
  • 农民被征收土地后的权利维护
    (一)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二)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预征知情权)(三)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调查结果确认权)(四)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申请预征听证权)(五)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参与报批权)(六)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批复结果知情权)(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土地补偿知情权)(八)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调查结果核准权)(九)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2023-07-02
    408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时强制农民搬迁合法吗
    一、征收农村土地时强制农民搬迁合法吗?一般强制农民搬迁不合法,征收农村土地实行先补偿后搬迁,村民拒不配合的,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强制拆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
    2023-06-15
    372人看过
  • 农村被征地农民的权利是什么
    1、在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征地事先知情权:在依法报批征地前,政府应当事先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三)参与权审批中:被征地农民知晓并确认的相关材料是各级政府进行征地审批的必备材料;(四)答复结果的知情权:人民政府应当自征地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地农民公布答复结果;(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国土资源局在土地补偿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告;(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听证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二是谁是征地补偿的监督管理主体?什么是职能和权力?《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
    2023-05-02
    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1.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2.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补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搬迁房子怎么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按照房屋的土地性质及补偿对象区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两种。在我国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其补偿的基本原则及标准是相
    2023-06-21
    248人看过
  •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权利保障有哪些规定?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3、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4、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5、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农民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农民工依法享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
    2023-07-02
    97人看过
  • 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吗
    一、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吗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征地补偿款是可以提留的,村集体提留征地补偿款的,应该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的就可以提留。村集体提留土地征收补偿是属于合法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取得村上所有委员的同意才可以实施,而且对于这笔款项是不能随便进行动用的,如果要使用都必须要通过所有人来进行协商才可以办理。二、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每亩是多少钱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每亩是多少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023-05-27
    441人看过
  • 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
    一、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没有土地证被征收也有补偿。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
    2024-01-19
    332人看过
  • 土地征收对农民权利的影响分析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16项权利:(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予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三)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须经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四)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五)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六)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征收土地的农民;(七)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八)调查结果核准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九)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
    2023-07-07
    230人看过
  • 违约农民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赔偿
    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一、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一)时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二)内容1.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
    2023-06-20
    270人看过
  • 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只有国家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
    2023-04-27
    349人看过
  • 农民征地时可以享受到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2、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3、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国土资源局应将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2023-07-03
    294人看过
  • 村里征收农民土地是否需要农民同意
    一、村里征收农民土地是否需要农民同意农村土地征收是不需要证得村民同意的。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征收归国家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
    2023-09-29
    500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手续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需要具备的手续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
    2023-03-15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有什么权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2
      农民享有以下权利: 1.征地农民有权知道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 2.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有权要求举办听证会; 3.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4.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 5.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
    • 村民对征收土地享有什么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没有这样的权利:因为耕地未经审批是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的,而且土地已经被征收的,也不能再颁发宅基地证书。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
    • 2022年村委有权征收农民的土地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3
      1、征收土地的权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2、征收土地的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
    • 镇政府有权利征收农民的土地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1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权力征地”的说法不准确了。“权力”对应的是“批准征用土地”;而“征地”不是权力,而一种用地的资格,如果说镇政府作为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征用土地。但如果说镇压政府做为权力机构批准征地,则是越权违法行为
    • 农民、为什么没有土地。村委有权收回农民的土地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认为收回土地违约或违法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