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范围涵盖了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05:59:06 405 人看过

一、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范围涵盖了哪些方面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范围涵盖的方面: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怎么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按照如下方式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3.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情形被认定为无效

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

根据《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n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债务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一、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清偿?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
    2023-02-23
    430人看过
  • 保管合同具体涵盖了哪些方面的内容和条款
    一、保管合同具体涵盖了哪些方面的内容和条款保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列条款:1.寄存人和保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2.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3.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4.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5.保管的方法及场所;6.保管的手续(主要指存、领手续);7.验收的方法;8.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9.费用的负担和结算方法;10.违约责任;11.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2.其他要约定的事项。二、保管合同中寄存人要履行的义务是哪些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如下义务:1.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保管人收取了保管费,才能依约履行保管义务,因此,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是寄存人(委托人)的基本义务。2.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为寄存人(委托人)保管物品,委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的物品,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不交付保管
    2023-10-11
    157人看过
  • 借条中涵盖了哪些内容?
    借条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居中写借条二字;2、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不能用小写或绰号代替;3、详细写贷款金额,写数字大小;4、说明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到期还款金额;5、借条写好后,借款人在借条下方亲自签字盖章,不得由他人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什么内容的借条是无效的借条是无效的内容: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4、企业间的贷款合同;明是联营实际上是借贷合同。违背真实意图的贷款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图形成的贷款关系无效。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
    2023-07-02
    341人看过
  • 保修范围涵盖了哪些内容适用于建筑工程
    一、保修范围涵盖了哪些内容适用于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保修范围涵盖了以下内容: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2.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二、保修期限是多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2023-09-29
    495人看过
  • 工伤赔偿所涵盖的方面有哪些内容
    一、工伤赔偿所涵盖的方面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赔偿怎么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2023-11-22
    347人看过
  • 行政责任一共涵盖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行政责任一共涵盖了哪些方面的内容行政责任一共涵盖了以下方面的内容:1.根据行政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责任和国家公务员责任;2.根据行政责任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内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外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可分为补救行政责任和惩罚行政责任,补救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对因行政违法而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补救的责任方式;惩罚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因其行政违法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责任方式;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可分为精神处罚、财产处罚和身份处罚。二、行政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客观上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主体上行政责任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
    2023-12-24
    425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涵盖哪些方面
    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涵盖哪些方面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否则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主体为债权人本人,并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超过三年未向法院起诉的,则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
    2023-10-18
    86人看过
  •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措施:涵盖哪些方面的内容?
    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规定内容如下:《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较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
    2023-07-13
    223人看过
  • 技术合同保密约定需要涵盖的内容有哪些?
    技术合同保密约定需要涵盖的内容具体如下:(一)条款中需要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技术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二)条款中需要明确保密主体技术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三)条款中需要约定保密期限技术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
    2023-03-04
    393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应涵盖哪些内容?
    国家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2. 租赁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以及装修情况等细节信息;3. 租赁用途;4. 租赁期限;5. 房租及支付方式;6. 修缮责任;7. 违约责任;8. 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国家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2.租赁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以及装修情况等细节信息;3.租赁用途,例如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别人合住,或者同时具有其他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6.修缮责任,即出租人负责修缮租赁房屋;7.违约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考虑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8.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
    2023-09-23
    217人看过
  • 实践合同涵盖哪些方面
    实践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存款合同和代理清算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货对象为要件,合同可以分为约定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称非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一致就可以成立合同;实践合同,又称非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目标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是物品的交付或其他实际支付;在实践合同中,实物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素;比如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只有当贷方实际交付贷款时,才能真正生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如下: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2、成立
    2023-07-08
    61人看过
  • 合同中涵盖了哪些人?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中,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再保险合同的特征(一)再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一方为再保险分出人,另一方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分出人是根据再保险合同,有义务向再保险接受人支付一定保费,同时有权利就其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从再保险接受人获得补偿的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是根据再保险合同,有权利向再保险分出人收取一定保费,同时有义务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人。(二)再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不论原保险合同是寿险合同还是非寿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标的都是再保险分出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再保险合同不具有直接对原保险合同标的进行赔偿或
    2023-07-12
    491人看过
  • 工伤涵盖了哪些具体方面?
    工伤包括的范围为: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患职业病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哪些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
    2023-07-04
    153人看过
  • 侵权行为的财产赔偿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侵权责任财产赔偿范围为: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有什么(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
    2023-07-03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著作人身权 涵盖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4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 借贷合同法律上的涵盖范围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合法有效受保护的民间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 劳动合同要涵盖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8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
    • 工伤险涵盖哪些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工伤险包含哪些内容: 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工伤职工伤残后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
    • 行政赔偿的涵盖范围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31
      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2、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7、违法征收、征用财产。行政行为造成身体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