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1:20:39 321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合同质量发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

1、当事人约定优先。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一、买卖合同由于质量问题可否解除

(一)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产品(在法律上称作标的物)等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作为买方支付合同价款,就需要卖方提供合格、足量的标的物,这是卖方要承担的起码的合同义务。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二条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讲,可以采取如下三个步骤:

1、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确定,即可以就合同的质量纠纷如何解决补充协议约定;

2、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就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和相关交易习惯确定。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二)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由哪方承担?举证纠纷
    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由下列主体承担:依法应由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需要提供书证、物证等符合法律证据种类的证据来证明;而主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当事人要对上述合同变动的事实举证证明等。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相关证据,还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一、债务纠纷的证据是什么一、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需要证据如下:(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二、债务纠纷向法院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身份证明;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6、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2023-04-03
    327人看过
  • 保险索赔时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保险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在无特殊规定时,保险索赔中举证责任适用民事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保险合同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保险合同诉讼的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以及当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应承担不利的后果。由于保险事故本身的复杂性,应当按公平原则分配索赔方与保险公司的举证责任。在保险合同诉讼案件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就其对保险人支付保险金请求权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保险人则对其拒付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金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时效?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时效:1、《民法典》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新保险法》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023-07-28
    437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非法证据排除由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而规定的,利用非法手段、非法程序获得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应当被排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1)此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必须就非法取证行为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是为了避免没有任何依据的诬告,防止恶意拖延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因此,仅仅主张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而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2)考察方式: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被告方并非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也不是承担全部证明责任,而是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使法官相信的确可能存在刑讯逼供。2、《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
    2023-04-06
    489人看过
  • 《公司法》63条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该举证责任应由公司股东承担。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
    2023-02-26
    370人看过
  • 起诉离婚,举证责任是由谁承担?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又称证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还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除此而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十七条,还明确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人民法院还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其范围为:
    2023-08-05
    384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坏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买卖合同交付前货物损坏一般由出卖人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开发商弄不到房产证怎么办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具体如何处理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因为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则首先应当很据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购房者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二、预售房毁损给谁造成损失预
    2023-06-28
    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货物有质量问题谁担责
    一、买卖合同货物有质量问题谁担责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买卖合同有啥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三)买卖合同是
    2023-06-15
    221人看过
  • 由什么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是公诉案件的,是由公诉人承担相应的举证的责任,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所以被告人一般不负举证责任;如果是自诉案件,一般是由原告方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是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的一个体现。诉讼时效中止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诉讼时效中止举证责任由主张诉讼时效应该中止的民事主体承担,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之主张,是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抗辩主张的再抗辩,应当由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权利人就中断的事由负举证责任。在义务人已经证明了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和届满的事实时,如果权利人提出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则该事实实际上是对义务人提出的时效已经届满的抗辩主张的再抗辩,对于这种再抗辩所依据的事实,应当由作为原告的权利人负责举证。同理,诉讼时效的中止,亦应当由权利人负责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
    2023-08-14
    121人看过
  •  举证责任在维权纠纷中由谁承担?
    在处理维权纠纷时,一般由主张存在侵权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主张存在侵权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如果他们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他们就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在处理维权纠纷时,一般由主张存在侵权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 权 责 任 与 举 证 责 任 : 依 法 推 定 行 为 人 过 错 时 的 责 任 归 属侵权责任与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概念。侵权责任指的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举证责任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
    2023-09-03
    78人看过
  • 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事实负举证一、劳动仲裁劳动者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一、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据: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二、法律规定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1、.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
    2023-02-19
    454人看过
  • 谁来承担二手房买卖合同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由房产局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信息:一、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二、交易房屋的状况。三、房款及各项税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各项时间。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各项时间。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费该由谁承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费该由谁承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费该由谁承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双方自由进行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2023-07-12
    82人看过
  • 不合格菜籽油的购进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某甲经营菜籽油生意。2003年某甲从某乙公司购进了部分菜籽油。部分村民食用某甲的菜籽油后发生了头昏、恶心、呕吐的现象。技术监督局经检验,某甲处的菜籽油中某项物质超标,并没收了尚存的菜籽油。根据某甲提供的线索,技术监督局到某乙公司抽样检验,结论也为该项物质超标。2004年初,某甲提起诉讼,要求某乙公司支付给其相同数量的合格菜籽油。某乙公司认为,其公司与某甲虽有业务往来,但不能排除不合格菜籽油是某甲从别处购进的,某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不合格菜籽油是从某乙公司所购,但某甲提供的发票尚不足以证明这一点。二、意见分歧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分配,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规则,证明不合格菜籽油是从某乙公司所购的责任应由某甲负担。另一种意见认为,某甲已提供了发票及技术监督局检验结论,其已尽到举证责任,没有义务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因而某乙公司应当就某甲的不合格菜籽油系其从别
    2023-06-07
    140人看过
  • 买卖合同违约的双方分别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一、行政诉讼认定举证责任的方式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二、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l.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一的履行抗辩权。2
    2023-03-08
    178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对债权人而言,仅要求其提出破产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所提交的材料一方面是要证明其自身债权依法存在,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另一方面要证明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事实。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三、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债权人只有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才能说明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应当说明该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原因、该债务的性质类型以及该债务的金额大小等。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所谓到期债务,指的是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立即偿还的债务
    2023-06-19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由谁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由卖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 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9
      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想要继承遗产的主体承担,若是书写自书遗嘱的主体目前还存活于世,此时举证责任就需要由订立遗嘱的人来承担。在举证时,可以从遗嘱的格式、内容以及订立遗嘱的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方面入手,对于无法举证的,此时该遗嘱可能会归于无效。
    • 证据规则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承担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它包含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层含义:其一、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其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
    • 店面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举证(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举证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91条可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具体而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大多数情况下,出卖人起诉买受人支付货款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谁承担,考勤记录是由谁承担举证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也做出了相同规定。 同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