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福利待遇的有效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8:21:16 94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没有薪资待遇的约定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故而很多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都据此认为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因不符合此项规定而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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