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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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4-04-17指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米。供公路修筑路基和排水系统,设置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养护取土、弃土、路侧绿化等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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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和使用范围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0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应当与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以及进出口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逐步进行完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予以支持配合。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保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完好,环境整洁,干净卫生。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短暂休息、入厕、停车、饮水、车辆加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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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在哪里,法律上该如何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7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在以中轴路公路中心线为最主要的基准;公路用地一般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是不能不少于二十米的,还有省道也不能不少于十五米对于县道不少于十米,这都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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