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其受理范围及职责,亦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已经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予保留。
一、仲裁调解合同机构有哪些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但法院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2、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员会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兼职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法院是国家司法审判机关;
3、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4、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
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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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什么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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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样的行政区划内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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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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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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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争议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临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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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其他附加人员包括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3仲裁委员会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另根据需要在其它设区的市设立,但不按行政区划设立,由设立地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按规定重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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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务仲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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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异议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41、可以对劳动仲裁提出管辖异议。 2、提出期限:如果申请人发现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该期限一般为15天。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