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的义务与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9:30:30 134 人看过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因此,承运人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负责。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种损失必须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是从货物由托运人交付承运人时起,至货物由承运人交付收货人为止。

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在这段责任期间内,承运人应承担货物损失的责任。只有在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等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

一、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同其它合同纠纷解决一样,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货物运输合同,一般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货运合同涉及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

二、海上货物运输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的正确性;由于包装不良或者上述资料不正确,对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应当及时向港口、海关、检疫、检验和其他主管机关办理货物运输所需要的各项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因办理各项手续的有关单证送交不及时、不完备或者不正确,使承运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托运人未通知或者通知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

4、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

5、托运人对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所遭受的损失或者船舶所遭受的损坏,不负赔偿责任;但是,此种损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托运人或者托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除外。托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对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所遭受的损失或者船舶所遭受的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委托人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依据《拍卖法》,委托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主要有:1、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委托拍卖手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1)、委托人向拍卖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法人代表的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提供委托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材料。(3)、拍卖人对上述资料审查核实,拟接受委托的,可以和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从而完成委托拍卖手续。2、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源和瑕疵。3、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4、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5、委托人不得参加自己所委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自己参加本人委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6、按照约定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当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2023-06-08
    147人看过
  • 与承运人责任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责任期间是指在这段时间内,发生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海商法》第46条区别两种情况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对于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钩至钩原则。对于集装箱装运的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二、承运人的基本责任1、适航义务《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1)在适航的时间上,只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使船舶适航,而不是整个的运输期间。2)在适航的程度上,要求做到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3)在适航的主体范围上,不仅是对承运人本人的要求,承运
    2023-06-06
    224人看过
  • 党员的职责与责任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党员的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中国共产党把中华民族的责任意识提升到了新的境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责任观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强党员的责任感,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的一贯要求。党章规定党员的八项义务为:一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
    2023-07-05
    481人看过
  • 承运人责任的提出
    承运人责任
    与铁路、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较,航空运输是风险较大的一种运输方式。这是由于在飞行过程中,航空器往往会受到天气、机械或电子设备的故障、驾驶员操作的失误及航空器本身所存在的产品设计、制造上的缺陷等不可预知的原因的影响,导致无法避免的飞行事故的发生,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从而使得航空运输服务的相对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极大的损害。对于向承运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并且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旅客和货主来说,让他们承担这种损失是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的。因此,作为受害人,旅客和货主的利益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损失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而承运人民事责任制度的设立,根本的目的就在于维持航空运输合同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的平衡,它通过赔偿损失这一财产责任形式,使被破坏了的承运人与旅客、货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恢复,使其重新回复到平衡的状态。承运人责任期间的终止不意味保险责任期间的终止1
    2023-08-17
    344人看过
  • 运输合同对违反乘运义务的责任
    旅客违反持有效客票乘运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一是补交票款。如旅客因其过失而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时,应补交实际应付的票款与其原票票款之间的差额,而无票乘运时,则应补买车票。补交票款的责任,从其性质上而言系继续履行合同的一种责任形式。二是按规定加收票款。加收票款不同于补交票款,补交票款指旅客根据其所享受的运送服务而应支付的对价,系履行其应履行支付票款的义务;而加收票款则是指在旅客应支付票款的数额之外,向旅客收取的一定数额的费用,具有惩罚性。由于加收票款具有惩罚的性质,因此,承运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该等规定如《汽车旅客运输规则》、《铁路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规程》等。同时,加收票款的责任适用于因旅客故意违反持有效客票乘运的行为,如使用过期的客票乘运的行为、持伪造的客票乘运的行为等。三是拒绝运输。所谓拒绝运输指承运人拒绝履行运送义务,在旅客尚未登上运输工具前,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可以豁免其缔约强制(或称运
    2023-06-23
    270人看过
  • 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与义务
    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官和当事人的直接询问,是证人的义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作为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因此,证人仅在具有正当理由并经法院许可时,才能免予出庭作证。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民诉证据规定》明确规定其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要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证人是案件审理的关键所在,加上证物,方可合法审结案件。出
    2023-08-16
    276人看过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责任承担
    [案情]2005年1月8日,甲市人民法院因吴某诉魏某、于某借款纠纷案,以(2005)甲民初字第00100号、第00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于某购买的坐落于乙市的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房产。1月10日,甲市人民法院向乙市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内容为:在涉案房地产办理产权后不得为该房屋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因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为开发商预售时的房屋名称,而甲市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时,该房屋所属楼盘已经办理初始登记,登记名称为公安机关核定的名称乙市新建材城中路1号27号楼3单元1层101房,乙市房管局没有查到该房屋的登记信息。该局于1月12日书面回复甲市人民法院:未查到在我局的权属登记信息,我局将进行再次核查,已上网协助查封。1月25日,乙市人民法院因另一案件也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地址亦是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乙市房管局同样没
    2023-06-06
    487人看过
  • 承运人必须履行的承运义务有哪些
    承运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法律其他规定等。一、货物运输损坏如何赔偿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损害的,怎么赔偿要依据运输合同的约定,损害的责任一般是由承运人承担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运输合同货主是否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托运人与承运人属于运输合同关系,托运人只有如实申报义务,交通事故过错方对运输过程中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在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准确向承运人说明收货人的姓名、姓名或者收货人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
    2023-06-24
    82人看过
  • 赠与法律关系中赠与人的义务与责任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有哪些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况如下:1、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合同成立前,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如果自己的经济状况已经很糟糕了,仍然向别人表示礼物的意思,事实上,礼物合同根本无法履行;2、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济,或使个人家庭生活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计,履行扶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18
    316人看过
  • 病人猝死事件中护士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病人猝死护士的责任取决于护士的行为,病人在护士查房中时间死亡,护士积极抢救了就没有责任。患者还是应该提供具体情况,如果在诊疗过程中猝死,那么应该尸检确定死因,医院诊疗活动会不会导致,有无告知,有无预防措施等。如果不是在诊疗活动中出现的猝死,是患者本身疾病所致,尚未处于诊疗过程中,那么医院只能尽全力救治,护士不承担责任,家属承担费用就行。如有证据证明护士因其过错与导致病人延误救治存在因果关系的,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护士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怎么划分(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2023-07-07
    290人看过
  • 承运人责任范围:合同责任是否包括承运人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2、通知义务。《民法典》第830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通知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运输合同承运人是否卸货1、以双方约定为准,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2、法律上对运输合同承运方是否负有卸货义务并无规定。《民法典》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
    2023-07-07
    218人看过
  • 非法集资中财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应按集资诈骗罪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集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吗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分子,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非法集资案件的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
    2023-07-04
    403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与公司财产混同清算义务人的责任
    由于财产混同,导致公司的债权债务亦难以区分,从而造成清算障碍,债权人因此提起赔偿诉讼的,如何处理?笔者认为,清算义务人与清算法人财产混同的,是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瑕疵。比如,股东与公司之间在资产或财产边界故意混淆不分,将属于子公司的财产登记在母公司名下,子公司的财产经常处于母公司的无偿控制和使用之下;控股股东长期掏空公司的资产尤其是优质资产,而未对公司予以充分、公平的补偿等;控股股东对公司负有巨额债务,而公司在控股股东的操纵下长期拒绝或者待于追索等。这些情形均损害了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从而导致公司以其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不复存在。因此,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文:张红生
    2023-06-09
    99人看过
  • 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案例分析
    第一百二十三条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均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限度内负连带责任。案例:王某等20名旅客诉上海永合船务公司等行李损失赔偿案1998年7月初,上海某旅行社与上海永合船务公司签订旅客运输合同,约定由上海永合船务公司将150人的旅行团从上海运至目的港日本神户。合同签订后,上海永合船务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金安船务有限公司签订旅客运输合同。7月7日,旅行团登上了金安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金安轮。上船前,多数旅客办理了行李托运。金安轮抵达日本后,在提取行李时,有15名旅客发现行李因长时间的水泡而严重受损,经检查系行李舱密封不好,在航行途中因遇大浪进水所致。另有5名旅客未能提到托运行李,经核实,该5名旅客的托运行李在起运港未装上船,经与起运港联系,在起运港未找到该5名旅客托运的行李,最后确认系在起运港装货过程中丢失。7月16日,旅客与船方共同商定确认,受海水浸泡的15名的旅客行李损失共
    2023-07-02
    24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不一致的,如何确定承运人与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hiphotos,但运输合同可以再增加承运人的其他义务,否则该条款无效,或者其他合理绕航,适用于实际承运人。两种情况下不适用责任限制。航线的选择事关运输安全,能够安全收受、运输。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因此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被称为“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船员疏于瞭望,指在采取船舶移动措施时判断错误导致损失。如果经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不能增加、管货,为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数
    • 货运中介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与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具体的义务与责任要看《居间合同》的约定。
    • 承运人的权利承运人的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8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 履行义务与承担责任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责任与义务的区别: 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 2、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责任是指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义务是指公民法律规定的应当作为或不作为的情形。责任一般是公民违法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是指公民已经为法律所禁止为或者没有为法律规定必须为的行为后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带有惩罚的色彩。而义务是一种尚未发生的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用人单位对危害防治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