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23:20:29 76 人看过

条件如下: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的也已通过审查。6、有保证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

(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五)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六)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九)施工组织设计;(十)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一、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后不能不按期开工(一)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二)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九条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
    2023-06-16
    59人看过
  • 专利许可证有哪些种类,专利许可的注意事项
    一、专利许可证有哪些种类专利许可证的种类有一般许可证、独占许可证、独家许可证、分许可证和交叉许可证。1.一般许可是最常见的许可形式,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内实施有关专利,同时自己保留实施该专利及再与第三方签订该项专利的许可合同的权利。2.独占许可是被许可人不仅有权在规定地域内实施有关专利,而且有权排斥包括许可人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许可形式。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一般还有权向第三方发放分许可证。3.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人自己实施有关专利外,其他情况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独占许可或独家许可的使用费通常要高于一般许可证的使用费。4.交叉许可是技术贸易双方以价值相当的专利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形式。二、专利许可的注意事项专利许可的注意事项有: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无论其实施许可来自于专利权人的自愿许可还是由专利行政部门依
    2023-06-27
    221人看过
  •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地域的限制。3、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10年。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此处应当注意的是:是否被授予专利权;转让方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专利权的缴费问题。一、侵犯专利权的构成要件(一)侵犯的对象应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其次,专利是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才有独占权,如果过了有效期,则该发明创造就进入了共有领域,任何人都可实施,也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了。另外,如果专利因
    2023-03-11
    457人看过
  • 商标使用许可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注册人必须符合商标法的商标申请人资格。2、许可他人可以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3、许可他人的商标应当与注册商标一致。4、许可他人指定的商标,不得超过商标认可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5、商标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6、未经许可方许可,被许可人不得授权他人重新使用商标。7、许可方应监督被许可方注册的货物的质量,被许可方应保证货物的质量。一、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有哪些?商标独占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一种,又称商标专用许可证,即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指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不仅同一区域内的同一注册商标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商标持有人也不能使用商标许可证。商标独占许可必须在许可合同中明确规定商标专用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人)的义务。商标的一般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商标权人(许可方)在指定区域行使注册商标使用权后,允许另一方保留使用注册商
    2023-06-24
    432人看过
  • 施工索赔有哪些注意事项
    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是索赔依据为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等证据;索赔时效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诉讼时效是三年;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一、工程造价审定主体有谁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一般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通常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审价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书进行审定。当然,发包人和承包人也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的审定单位,如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审定的单位;对工程造价争议又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具有司法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造价鉴定。二、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是:1、审查合同主体,承包人审查发包人资质,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分包资格,履约能力等;2、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
    2023-06-27
    229人看过
  • 申请取得取得施工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一、商品房的现售条件是什么?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二、开工条件审查内容开工条件审查内容如下:(一)建筑施工企
    2023-06-22
    9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取得准生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4
      准生证注意事项: ①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一个月内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②如果你们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不过,不同地方的条例有修改,可能不会罚款,具体情况看各地方条例) ③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有哪些影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对工期起算没有影响。施工许可证制度属于《建筑法》对于开工的程序规定,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与是否实际开工之间无直接联系。
    • 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9
      实施强制许可情形: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 2、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注意事项: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构成垄断情形等。
    • 房屋售房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9
      ①建设项目名称、位置、结构、批准立项单位和文号。②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和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③出口的住宅建筑面积和建筑物,号码。④工程进度和交付使用时间等情况。
    •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9
      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间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的采砂总量时,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或者注销采砂许可证并发布公告。 可采期内,由于出现了影响长江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事件,需要暂停采砂活动的,发证机关可以宣布其发放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效力中止,以上事由消除后,发证机关应当宣布采砂许可证效力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