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4:11:51 227 人看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个人等符合条件者可以对特定的土地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也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的组织或个人,后者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对于接受转移一方来说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确认,那么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土地使用权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确认的内容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包含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征收(第二套适用),商用房及车库均按房价的3%征收。(4)印花税按0.5‰征收。【注:(3)、(4)所指的房价是指成交价格高于市场评估价格的按成交价格征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评估的按市场评估价格征税。】(5)登记费住宅每证80元,商用房及车库120元。(6)工本费每证10元。(7)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6元,商用房及车库每平方米2.04元。(8)办理土地证每证登记费26.5元,测绘费10元,印花税5元。
    2023-06-18
    32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
    一、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说明,土地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则需明确区分和标明土地地表使用权、地下使用权和地上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二、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三、土地可否抵押担保土地抵押担保情况如下:1.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2.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
    2023-05-06
    3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的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土地出让计划,依法组织土地出让金收入,合理安排土地出让金支出,作好土地出让金收支核算,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国家的利益,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第三条土地出让金包括: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
    2023-06-03
    3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内容和限制,有哪些
    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分期付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期间,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不享有部分处分权。该部分处分权指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土地权利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使用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享有所有权。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定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目前采用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欲改变土地用途,已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土地使用者必须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依照相关规定,出让土地使
    2023-08-05
    325人看过
  •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包括哪些内容
    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土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不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另外,《土地登记发行证后提出的争议是否可以根据权利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印件》(国土资产局的信〔2007〕60号)明确指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发行证后,第三者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以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自《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后,《土地登记规则》已经自行废止,但关于更正登记的内容在《土地登记办法
    2023-08-06
    128人看过
  • 河北土地使用税办法都包括哪些内容?
    河北土地使用税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调节土地级差收入,节约并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所辖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条例》规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除外),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占用面积测量的组织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安排。第四条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县行政区的,应按占用土地面积向土地所在的市、县税务机关分别申报缴纳。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暂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占有人缴纳。第六条土地
    2023-06-28
    4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机关是哪个?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机关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
    2023-03-22
    493人看过
  • 购入土地使用权支付其他费用有哪些?
    一、购入土地使用权支付其他费用有哪些?1、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2、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3、土地增值税(出让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规
    2023-06-03
    176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条款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对土地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地役权的期限;支付的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地役权登记在供役地吗供役地,是指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需役地人的利益提供便利的土地,一般情况下地役权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供役地所有人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所建筑的设施,但应按其受益程度负担设置及维修费用。供役地所有人在不妨害地役权行使的范围内仍享有土地所有人应享的一切权利,地役权为有偿的,供役地所有人对地役权人有对价请求权。二、地役权人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1、权利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2023-03-12
    347人看过
  • 征地拆迁费包含哪些内容: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征地拆迁费。征地拆迁费是对合法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而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计算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
    2023-07-03
    133人看过
  • 卖土地使用权上哪些税,内容是什么
    卖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的税款的内容是: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一、具体内容拓展1、以东城区地税局为例,实行区域通办,“营改增”后,地安门东大街88号、体育馆西路8号、安定门外地兴居7号三个办理点,继续对市民开放,受理个人房屋转让的涉税办理。办理流程也基本和目前相同:买卖双方携带房屋交易信息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发票等基本材料,到窗口核实、确定交易涉及税种,填写相关税种申报表后,经复核无误的,缴纳具体税费并获得票据证明。2、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重新确定销售额,确定依据可以是纳税人近期销售同类不
    2023-06-26
    4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正文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正文通常包含以下内容(一)转让标的;(二)转让期限;(三)转让费;(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七)违约责任;(八)争议条款;(九)生效条件;(十)其他条款。二、农村土地新规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可以把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或者用其他方式流转给他人,收取租金、股权分红等收益。第三百四十条又明确了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地性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必须签订流转合同;流转最好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遇到纠纷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
    2023-06-09
    94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内容
    一、土地确权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内容1.前期准备2.入户调查3.测量制图4.公示审核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5.完善承包合同调查成果公示无异议、农户签字确认后,由村镇再次审核,审核后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完善合同,承包期限以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6.建立登记簿按照新区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7.提出发证申请经农户申请,逐级审核确认后进行证书发放,证书发放要及时进行登记公示。8.建立信息系统。根据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响、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管理系统。9.资料归档按照省农委、档案局印发的《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2023-06-04
    279人看过
  • 房屋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一、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否可以过户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同时是房主拥有此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是有一个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即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土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没有了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是不具有对此土地的使用权的,所以在这个土地被别人侵占时,房主是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所以缺少土地证会给买房子的人的全带来风险。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则是你拥有房屋权的证明,凭借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
    2023-06-19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吗,土地使用证的内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内容包括哪些?使用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内容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7
      "什么是土地登记?土地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的内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薄内的土地登记对象质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
    • 集体使用土地证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4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 土地使用权确定内容有哪些怎样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23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的内容: (一)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 (二)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 土地承包权确权内容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1
      《开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责任书》。《开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本次确权登记颁证的范围、对象、起止年限 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权权属清晰、由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所有耕地。对于现在所有权权属仍然不清晰或存在争议的农村土地,要先依法确定所有权,然后开展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对象: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合同和权证登记在册的农户家庭成员为主,兼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