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哪些
1、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种类包括: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其政治权利;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的哪些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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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如何独立适用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5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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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规定?剥夺政治权利适用方式和对象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我们经常能听到什么某某某被“剥夺政治权利”啊之类的话,其实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各项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那么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规定?剥夺政治权利适用方式和对象有哪些?四川上盛律师事务所余国兵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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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适用的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长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一、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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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如何适,法律上有哪些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0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