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的犯罪对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0:13:46 492 人看过

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

顾名思义,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产,这正如侵犯人身权利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定人的身体一样。而且,该一定的财物对于犯罪主体的认识而言必须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至少必须具有主观价值。同时,笔者认为这种主观价值的认识主体只能是犯罪主体而不能是该一定的财物的合法主体,因为在判定具体的某物是否是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时,考究物的价值是为了确定该物与犯罪主体的主观认识的契合性,在此时,该物与其合法所有者间的关系是无足轻重的。

该犯罪对象必须具有相当的价值

成为侵犯财产罪对象不仅有质的要求,还有量的标准。一般而言,侵犯财产罪都是结果犯,都要求犯罪客体被侵害的程度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显著轻微的则不认定为犯罪。相应地,对于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而言,因此也要求在价值上必须达到法定的标准。

该犯罪对象必须专属于特定的主体

某具体的物之所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最根本的是该物的所有权或占有权状态被非法地改变。因此,某物只有专属于特定的主体,才能准确地确定它存在的初始状态,也才能进而分析其状态是否发生了改变及这种改变是否非法。在这时,笔者所谓的物的主体的专属性是指按照社会一般人的认识进行的判断或推断,能够认识到该物不是抛弃物或无主物,而应属于某一特定的主体的状态性质。

一、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有什么区别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具体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交通设备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伪造证件罪,必须有伪造出来的证件,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但是,像偷越国(边)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可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对象可言;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例如,某家电视机被盗,所侵犯的是主人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关系,而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损害。相反,盗窃犯总是要把电视机保护好,才能销赃或者自用;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分类。因为同样的对象可能分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例如,同是公共财产,盗窃、诈骗的,属于侵犯财产罪;如果贪污、受贿的,属于贪污、受贿罪。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由此可见,犯罪对象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根据与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职务侵占罪主要侵犯的是哪些对象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所针对的犯罪客体乃是公司、企业抑或是其他各类单位所有的财物,囊括了实物财产以及虚拟财产等多种形式。其中,“动产”这个概念不仅仅局限于已经处于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掌控与管理下的货币资金,还涵盖了那些虽权属属于本单位但尚未实际进行占用的财物,例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享有的债权权益。《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8-03
    473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对象
    刑事责任年龄
    一、故意毁坏财物有哪些犯罪对象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的条件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2023-04-15
    388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犯罪对象的自然属性
    从财物的自然属性看,本罪的犯罪对象可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其中,有形财产是指占有一定空间,为人的感官所能感觉到的财产。有形财产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其中动产作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刑法理论中没有分歧;但不动产能否成为犯罪对象,传统的观点一般持否定态度,其主要原因是“财物”一词含义模糊且具有明显的动产色彩,但不动产作为职务侵占犯罪的对象,在司法实务中已是不争之客观事实。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所在单位房产等案件时有发生,这就足以说明职务侵占对象包括不动产,如果仅仅限于动产,就难以惩处此种类型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其次,职务侵占罪的对象还包括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是指不具有自然形态,但能为人们提供某种权利并带来收益的财产,如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虽然无形财产缺少一般财物的外在特征,我国刑法亦未将无形财产明确纳入职务侵占罪犯罪对象之列,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2023-04-01
    28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客体和对象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2023-06-13
    309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商业秘密的条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即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对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在刑法上的认定还存在模糊。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表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中“公众”的含义较为含糊。通常认为,在现有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中能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不能检索到,一般作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专有技术认定。但是如果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是否为专有技术,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争有只是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公开,根据公开的技术加以改进和演变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后得出与权利人一样的技术能否认定侵权,也是办理此类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不能作为专有技术,因为所谓“专有”最重要的特征是其独创性。如果一种技
    2023-04-03
    446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像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一、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是不是就没效保密
    2023-06-28
    402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的侵犯对象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身体自由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组成民事权利体系之一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之自然人均依法享受包括身体自由权在内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包括一切自然人(即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一种观点认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他人,只是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包括潜在的有意志活动能力的人在内,如幼儿、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但不应包括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如婴儿、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一、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
    2023-03-28
    476人看过
  • 拐骗妇女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妇女。2、在客观方面,大体上有三种表现:一是实施拐骗、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二是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方法,劫持妇女的行为。三是盗窃婴幼儿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至于是否将被拐卖妇女卖出,是否获利,获利多少,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一、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际上是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买回,将人作为商品购买,就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同时在人贩子和收买人之间的卖与买的交易中,被害人被当作“物”而没有决定自己去向的权利,故意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十四周岁以下的男、女童,而
    2023-03-11
    138人看过
  • 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
    顾名思义,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产,这正如侵犯人身权利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定人的身体一样。而且,该“一定的财物”对于犯罪主体的认识而言必须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至少必须具有主观价值。同时,笔者认为这种主观价值的认识主体只能是犯罪主体而不能是该“一定的财物”的合法主体,因为在判定具体的某物是否是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时,考究物的价值是为了确定该物与犯罪主体的主观认识的契合性,在此时,该物与其合法所有者间的关系是无足轻重的。一、该犯罪对象必须具有相当的价值成为侵犯财产罪对象不仅有质的要求,还有量的标准。一般而言,侵犯财产罪都是结果犯,都要求犯罪客体被侵害的程度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显著轻微的则不认定为犯罪。相应地,对于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而言,因此也要求在价值上必须达到法定的标准。二、该犯罪对象必须专属于特定的主体某具体的物之所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最根本的是该物的
    2023-02-21
    88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对象有哪些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其所侵害的客体是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的。所谓“交通运输”,即是指通过借助于一系列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如铁路、公路、海上以及空中等等各种方式进行的交通活动。交通运输具备一些显著特性,其中之一便是它与广大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出现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便有可能严重影响甚至威胁到大量无辜人士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的安全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7-23
    230人看过
  • 犯罪对象与犯罪之物的区别
    一、犯罪对象与犯罪之物的区别犯罪对象和组成犯罪之物(犯罪生成物),是相对于犯罪行为来说的,以犯罪行为指向为标准,比如:猥亵儿童罪,犯罪对象就是儿童;制造毒品罪,犯罪生成物是毒品,贩卖毒品罪,犯罪对象是毒品;盗窃枪支弹药罪,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制造枪支弹药罪,犯罪组成物是枪支弹药,犯罪对象也是枪支弹药。它俩指向可以一样,但是却不是相等概念,就像煮饭锅和高压锅都可以煮饭,但煮饭锅可以腾馒头,高压锅可以炖骨头,又各具特色。二、什么是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侵害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区别于犯罪客体:(1)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则是犯罪客体的具体体现。(2)犯罪客体总会因犯罪行为而必定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犯罪对象则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定受到损害。(3)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之一,而犯罪对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
    2023-04-14
    436人看过
  •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财产性利益属于职务侵占罪犯罪对象吗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
    2023-12-10
    57人看过
  • 侵犯财产罪的性质
    侵犯财产罪的种类: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2、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3、骗取型犯罪,即诈骗罪;4、侵占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5、挪用型,即以挪用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6、毁损型,即以毁损财物为故意内容的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包括哪些罪名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2023-07-27
    464人看过
  • 哪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
    不是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的啊,犯罪对象是具体的物或者人。比如脱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应该这样说,不存在侵害法益则不构成犯罪。犯罪对象与法益有很大区别的。所侵害的法益就是指犯罪的客体。如偷越国边境罪,很难说其侵害的具体犯罪对象,而只能说明其所侵害的法益。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者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人、物、信息),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一、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
    2023-02-17
    31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金融犯罪侵犯的对象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2
      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可以是一般主体,也可以是特殊主体。特殊主体必须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单位作为犯罪主体,也可以是一般主体或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 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侵害财产罪,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9-17
      一、什么是侵害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其实就是指故意毁坏公私的财务或者是非法占有公私的财务。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该犯罪对象必须具有相当的价值、该犯罪对象必须专属于特定的主体这三点。 二、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 (一)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 顾名思义,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产,这正如侵犯人身权利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定人的身体一样。而且,该“一定的财物”对于犯罪主体的认识而言必须是
    •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指什么,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中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侵占罪客体要件中,其犯罪对象指代为保管的财物、拾捡他人的遗忘物、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具体来说: (1)代为保管的财物,包括:①受他人委托,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②无因管理。③依照有关规定而保管,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财物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④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 (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包括:①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
    • 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罪的侵犯对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
    • 侵犯居民财物罪判刑对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23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判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