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怀孕的妇女能羁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52:17 310 人看过

对怀孕的妇女一般不能羁押,正常情况下,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罪犯怀孕可以监外执行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羁押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逮捕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羁押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吗?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羁押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案件没有任何牵扯,即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其本身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其认真履行保证义务。2.有能力履行
    2023-03-27
    359人看过
  • 能否对怀孕妇女进行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怀孕的妇女不能羁押吗对怀孕的妇女一般不能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
    2023-08-11
    349人看过
  • 妇女怀孕判3年能缓刑吗
    能判缓刑的,按照《刑法》第72条的立法原则,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1、必定判处缓刑的情形是:符合缓刑的初步条件,同时犯罪分子为未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老人。2、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形是:符合缓刑的初步条件,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再犯罪风险、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刑法》第99条的立法原则,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对于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判处缓刑的初步条件。对于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形,即便同时符合所有条件,亦未必可以得到缓刑,由受理案件的刑事审判合议庭,在法定原则内,结合案情及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判决。但是,如果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形,缺乏一个必要条件都必定不会被判处缓刑。对于《刑法》第65条、66条规定的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以及犯罪
    2023-03-16
    222人看过
  • 职业妇女怀孕怎能歧视
    小叶在一家外企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10年,为了保住这令她特别钟爱的秘书工作不被别人取代,结婚后一直不敢要孩子,去年已经33岁的她终于在丈夫和父母的催促下怀了身孕。小叶怀孕5个月的时候,让她一直不敢怀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去年12月3日,公司劳动资源部的人口头通知她去改签劳动合同。随后的12月10日,公司与她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公司与小叶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勤杂工,负责收发报纸、搞卫生等勤杂工作,月工资比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支付。小叶认为,她在公司文秘岗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0年,尽管此前公司没有按期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书,但根据《劳动法》有关内容,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确定的工作岗位,按照该公司有关岗位工资条款规定,小叶的固定工资应为1500元/月。对于公司在发现她怀孕后对她采取的种种做法,小叶表示感情上不能接受。特别是新的岗位需要经常擦玻璃扫地,而在三九寒天的天气来说,身体无异常的人都是
    2023-06-09
    278人看过
  • 累犯怀孕妇女能否假释
    一、累犯怀孕妇女能否假释不能。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假释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假释期间的犯罪分子要遵守以下这些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023-04-26
    409人看过
  • 刑法对怀孕的妇女如何量刑
    一、刑法对怀孕的妇女如何量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怀孕的妇女进行量刑时,要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而孕妇是不适用死刑的,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
    2023-06-04
    401人看过
  • 罪犯是孕妇可以羁押吗?
    一、罪犯是孕妇可以羁押吗?罪犯是孕妇的话是不可以羁押。罪犯如果是孕妇不能拘留的依据是公安部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民事诉讼法》对于司法拘留的问题,并没有提出孕妇例外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
    2023-06-17
    454人看过
  • 怀孕犯法了可以羁押吗
    孕妇一般不能被羁押。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未满18怀孕犯法吗男性与满16周岁智力正常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是犯罪行为;除非是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关键看是否在违背对方真实意志的基础上实施的,若违背,涉嫌强奸罪。若双方自愿,则属于道德调控的范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2023-07-24
    203人看过
  • 怀孕期间可以被羁押吗
    孕妇一般不能被羁押。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把人打成轻伤二级能取保候审吗能不能办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看是否具有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二、重大事故责任罪侦查期间取保候审后责任还大吗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看案情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
    2023-03-13
    259人看过
  • 怀孕妇女不能判死刑,能判死缓吗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生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一、经济案件会拘留哺乳期妇女吗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
    2023-03-04
    62人看过
  • 孕妇是否会被羁押?
    会被拘留,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司能不能辞退孕妇?1、《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第25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
    2023-07-03
    344人看过
  • 怀孕的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
    一、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怀孕女工被辞退了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
    2023-04-29
    375人看过
  • 怀孕妇女有死刑的判决吗
    怀孕的妇女是否适用死刑分为两种情况:审判前(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就生了的,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一、怀孕期间犯罪生孩子会判刑吗?怀孕时犯罪生孩子才被逮捕能被轻判。《刑法》中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怀孕的妇女,应当宣告缓刑。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如果犯罪后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依法是不能对其逮捕羁押的,应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二、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三、女毒贩被
    2023-03-14
    50人看过
  • 合同期满就能解雇怀孕妇女吗
    问:我表姐在广东打工,已经怀孕三个月,因所在企业准备转产,恰恰表姐与老板签的劳动合同也到期,老板便以表姐的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与她的雇佣关系,我曾听说《劳动法》里有专门保护怀孕妇女的条款,就打电话告诉表姐不要同意老板的解雇。而那老板却拿出一本《劳动法》说:这里面只规定了妇女在怀孕期内企业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期满时不能终止。我在家也将《劳动法》从头看到尾看了一遍,老板说的的确没有错,企业真的可以与表姐终止劳动合同吗?答:不可以,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似乎企业与你表姐终止合同并无不妥,但是劳动部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期等实际情况出发,
    2023-06-09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有这种情况的怀孕妇女可以羁押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怀孕的妇女一般不可以羁押。 正常情况下,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 看守所收押怀孕的妇女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的妇女涉嫌刑事犯罪,按规定看守所不予收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不安定可以羁押怀孕的女人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怀孕的妇女不能羁押,可以实行取保候审。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
    • 怀孕一定要羁押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1
      怀孕一般不需要羁押,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 对于怀孕的孕妇还有可能不给工种报酬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
      因为是孕妇,产妇不可以不给工种报酬。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