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再审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28 22:43:52 288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再审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申请再审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经审查,其中一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各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4、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哪些情形应当一并审查
    一、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哪些情形应当一并审查1、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经再审,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一并审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结束前提出的再审请求,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人民法院经再审,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一并审理。二、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1.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
    2023-06-19
    287人看过
  • 行政案件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来审理?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哪些行政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原则不动产案件适用专属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管辖问题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关系着案件能否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管辖问题不明确,可能导致法院之间对案件相互推诿,严重影响纠纷的即使化解。不动产专属管辖作为管辖中的特殊规定,更是在管辖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法院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1、级别管辖
    2023-07-11
    369人看过
  • 法院的审判范围及审理行政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如下: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审理组织及程序是怎么样的(一)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三)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四)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五)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
    2023-08-07
    169人看过
  • 法院行政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行政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这其中“(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性,以适应立法时不能预见的情况。二、行政诉讼的申诉范围有哪些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
    2023-04-06
    60人看过
  • 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哪些应由人民法院执行
    一、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很显然,这四个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此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二、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哪些应该由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有些申请执行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执行,有些则人民法院
    2023-06-19
    183人看过
  • 最高院行政案件再审材料
    行政申请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等等。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再审要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
    2023-04-02
    15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再审审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指法院依照审判职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启动再审。关于法院的这项权利,司法实践中争议一直很大,但新的民事诉讼法依然保留了此条。依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2023-07-03
    3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具体规定如下所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2021-11-24
    28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申请再审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5、申请再审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6、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
    2023-05-03
    1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到法院再审有哪些要求
    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一般会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一、申请再审难度大吗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请再审的难度就不大。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2023-04-04
    77人看过
  • 什么行政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包括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和对海关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其特点与其他种类案件不同,这些特点决定了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这样规定主要是从案件重大复杂角度出发的。同时也考虑到这些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一定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比较复杂,其涉及的方面和范围比较大,案件的审理的结果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比较大,形成案
    2023-06-12
    221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1、对象适格。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5、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2、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2023-07-24
    133人看过
  • 第二审人民法院怎么审理行政上诉案件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怎么审理行政上诉案件1、书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必须进行开庭审理,而不能进行书面审理:(1)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2)第二审人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2、审查方式。第二审人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而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行政诉讼二审的全面审查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要对原审法院的裁判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又要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2)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3、审理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4-01-11
    450人看过
  • 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审立案流程梳理有哪些?
    一、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审立案流程梳理有哪些1.最高院再审立案咨询电话:12368,电话比较难打,建议勤打多等。2.立案方式:1可邮寄立案,2网上立案,3可现场立案。3.邮寄立案:由于海南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区域内,可通过邮寄立案材料的方式立案。4.网上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诉讼服务网注册并提交立案材料,最终结果以法官审查后的结果为准。立案材料准备及整理详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5,现场立案的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提交材料,具体要咨询当地法院。二、民事案件如何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法院才可以立案。1、申请再审主体: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件当事人死亡或丧失主体资格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2、提供材料:再审申请书及副本两份;申请人身份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有新证据可能改变原生效裁判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023-04-23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什么审理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
    •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有什么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9
      在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受理的案件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
    • 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由本院作出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生效后未满二年的法律文书。 二、证明申请再审人是合格的申请再审主体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 三、证明申请再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
    • 行政案件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的原则和基本制度的问题其实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对于这个问题的规定也是非常的明确的。行政方面的案件其实和我们的生活关系是非常的大的,所以说我们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是由非常重要的帮助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规定了的原则基本上是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的。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分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8
      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4.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