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中毒是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40:38 289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醉酒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饮酒行为,则属于工伤,工伤范围: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负伤;(二)在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中因工负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

(3)在工作时间内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场所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

(4)患职业病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因事故失踪工作

(六)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本单位任职的职工因战争、因公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到用人单位后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人员伤亡;(二)醉酒致人死伤;(三)自残、自杀自杀

如何收集工伤索赔证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纠纷时,用人单位往往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否认与劳动者的实际劳动关系。在这一点上,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已经签发了工作许可证,那么当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这将有很大的帮助,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以下文件:

(1)工资支付证明或记录(员工工资单)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卡”和“服务卡”可以证明其劳动关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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