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狩猎的;(2)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3)为承担县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野生动物的;(4)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野生动物的;(5)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野生动物的;(6)为调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从野外猎捕的;(7)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从野外捕捉、猎捕野生动物的。
二、办理材料
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书
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和方法;
属于猎捕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经县级林业行政部门查验的特许猎捕证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吴川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林业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到市林业局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林业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林业局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吴川市梅录街道人民东路72号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吴川市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年)
全文条款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部署,省政府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教育厅等40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整,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260项,其中省教育厅23项,科技厅2项,民族宗教委21项,公安厅4项,监察厅6项,民政厅22项,司法厅10项,财政厅53项,水利厅180项,农业厅201项,林业厅95项,卫生计生委146项,工商局10项,安全监管局10项,食品药品监管局238项,统计局1项,知识产权局19项,旅游局36项,侨办1项,粮食局11项,监狱局1项,戒毒局21项,外专局1项,中医药局22项,人防办98项,保密局1项,档案局3项,盐务局24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行实施,并切实加强监管;对下放的事项,要切实做好衔接,并加强对市县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好;对实行重心下移到市县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省各有关部门不再直接实施,要将职能重心转向加强对市县属地执法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并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有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后,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并推动相关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办结。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省编办反映。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2001年)
第十二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向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或者特许捕捉证。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2001年)
第十九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1992年)
第十二条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
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工人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
-
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应如何辨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3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在中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由谁批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9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进出口列入前款名录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检疫,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2022年我国法律禁止什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