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
1、医疗费;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工伤期间的工资;
5、交通食宿费;
6、辅助器具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四川省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四川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是否包含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员工工伤无伤残等级,员工可享受除伤残等级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支付部分是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一次性结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期间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不按照正确的程序申请工伤,一味的找单位要赔偿,是很不可取的行为。不但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只会应发劳动纠纷。并且一旦错过了工伤认定时效,工伤赔偿就得不到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四川省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实施细则最新规定
305人看过
-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实施细则
314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实施细则
257人看过
-
建筑法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含哪些?
358人看过
-
工伤赔偿新标准实施细则公布
215人看过
-
行政赔偿法实施细则有哪些?
213人看过
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 更多>
-
四川省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细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在工伤事故中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四川省规定是第三方赔偿完毕之后,不足部分应该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不足即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十、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
-
四川交通事故赔偿实施细则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
-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依照《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四川工伤死亡赔偿细则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51.因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具体费用包括: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四川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是什么意思?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03〕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