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生育险异地报销,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结婚证及复印件;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浙江生育险交多久生孩子可以报销
浙江生育险交六个月生孩子可以报销。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5、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跨地区生育报销:如何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367人看过
-
北京社保生育险报销比例有哪些规定
311人看过
-
京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报销是怎么规定的
343人看过
-
万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57人看过
-
跨地区生育保险缴纳指南
376人看过
-
佛山地区生育保险报销限额
424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广西地区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如何报销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
跨省的生育险一样吗报销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3-04跨省的生育险不一定报销一样,具体的情况要咨询当地,跨省的生育险的报销的流程:1、女职员怀孕、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之前,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生育险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2、工作人员在受理且核准之后,则签发医疗证;3、女职员在产假满三十天之内,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险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且核准之后,可支付生育医疗。
-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有哪些,有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24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的限制:生育津贴一般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的1年内报销,女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携带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而生育医疗费应在女职工生育至终止妊娠前进行报销。
-
妻子生育险有哪些生育险费用报销流程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31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准备居民身份证、生育证明、出生医疗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提交报销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验收核实;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男职工到社会保障局相应窗口领取相关补贴。
-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男职工生育保险能报销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一、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