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负有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忠实和尽力义务、隐名和保密义务、介入义务及其他等义务,其中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且尽力居间促成双方成交是其根本义务。居间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居间活动,是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介绍人,他既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代理人或见证人。
一、中介合同中,中介收费行为是否合法
《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从《民法典》对中介合同的定义上来看,中介合同本身就是一种有偿合同,具体委托人需要向中介人支付多少报酬,一般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介人负有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是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义务,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则为支付相应的报酬,对于中介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对方却不予支付报酬的情形,中介人享有报酬请求权。
二、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存在的区别是: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2、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三、居间人的义务有哪些?
居间人的义务有: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2、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3、如实报告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标准
439人看过
-
《居间合同》“促成合同成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301人看过
-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无报酬请求权?
147人看过
-
什么样的居间合同无效,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96人看过
-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要由谁负担
106人看过
-
怎么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
401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居间合同》“促成合同成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居间合同》“促成合同成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判断“促成合同成立”的标准应是: 1、看委托人与相对人是否成立合同关系; 2、看居间人的居间活动是否为合同的成立起到促进作用,例如提供便利、降低难度、加快进度等。若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对于合同的成立完全或基本上无助益,则不能认为促成合同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合同成立即可,至于合同生效与否则在所不问。例如,附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因条件未实现而未生效,不可因此而认
-
为什么无效的居间合同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
-
居间怎么才算无效居间合同效力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 3、当事人签订假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022年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是否有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51,主合同和居间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二者的效力互不影响,所以只要居间合同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署的,且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就是有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民法典》第
-
关于居间合同无效的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1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