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计算机软件遭遇侵权可否获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05:40:23 91 人看过

外国公司计算机软件遭遇侵权可获赔。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

1、外国人的计算机软件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

2、外国人的计算机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3、其他情形。

网络侵权受害方可以获赔多少

网络侵权的行为很多种,作为受害一方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什么权益被他人侵害。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常见的网络侵权行为有:

1、网络名誉侵权。

网络名誉侵权可以分成两类,一是通过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们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二是诽谤,即通过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是揭人隐私、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人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

2、网络著作权侵权

网络侵权盗版是依托网络环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各种网络侵权盗版现象层出不穷。

不同的侵权有不同的维权方式,例如:

1、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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