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立案标准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1:05:32 309 人看过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罪有什么区别
    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一般土地,表现为转让、倒卖这些土地的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国有土地,表现为将这些国有土地非法低价出让。3、犯罪主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主体是军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一般公民,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涉及到军队房地产的具体认定,是需要按照上
    2023-08-05
    299人看过
  •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条例
    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条例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士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上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3-08-21
    375人看过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不可以判缓刑
    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不可以判缓刑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如果没有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是可以适用缓刑的:(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标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
    2024-01-29
    398人看过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收益,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以下简称“协议出让最低价”),是指上级人民政府为了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防止低地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实施的出让金最低控制标准。第三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的确定,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四条协议出让最低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执行。第五条协议出让最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的具体适用比例,须报国家土地管理局核准。基准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确
    2023-06-10
    92人看过
  • 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义、量刑】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释】本条是关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实施了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解释将上述刑法条文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规定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
    2023-06-11
    232人看过
  •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怎样犯罪的呢?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1、拍卖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通过出让方叫价和受让方应价的多次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这
    2023-07-30
    152人看过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策略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2023-07-13
    166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由以下要件构成的: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4、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一、非法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非法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4、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二、最新非法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最新量刑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2023-03-14
    229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一般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是怎么判刑的一般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判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侵犯的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非法占用土地罪要怎么量刑非法占用土地罪一般会
    2023-02-21
    315人看过
  • 关于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号:鲁政发[2006]5号发布日期:2006-1-6执行日期:2006-1-6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现就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中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通知如下。一、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适用范围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中,要严格限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除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以及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之外,其它项目用地可以按照协议方式出让供应。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应参照宗地评估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对国家鼓励扶持发展的产业项目、经济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的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
    2023-06-10
    423人看过
  •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行为如何界定
    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行为如何界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出让,是指不以谋利为目的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即明知自己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为了徇私而仍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过失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即使构成犯罪,也不是本罪,而是玩忽职守罪。虽然出于故意,但不是为了徇私,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
    2023-12-30
    240人看过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出让,是指不以谋利为目的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2023-06-17
    9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罪的罪名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2023-07-13
    58人看过
  •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其立案标准是: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国家土地使用权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转让程序: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审查;现场勘察;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等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
    2023-07-31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2022年什么标准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才立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
    • 如何认定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让,是指不以谋利为目的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占有国有土地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1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侵犯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严重程度,就可以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
    •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法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2
      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
    • 非法低价出让土地是什么罪,怎么立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2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非法低价(包括免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价格低于规定最低价格的60%的;2、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植入严重破坏的;3、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大众生产、生活、纠纷、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