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开发企业,各房产经纪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的透明度,加强市场监管,引导社会监督,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的透明度,加强市场监管,引导社会监督,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进行预测绘。预测绘成果应经房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开发企业应办理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用户认证(包括管理者类、销售人员类和投诉处理人员类)手续。
第四条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网签系统公示下列信息:
(一)商品房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为依据,下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企业名称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坐落、项目总规模、容积率、绿地率等。
(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周期、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
(三)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开发企业保留自有房产的位置、面积、套数(间数)等情况。
(五)本次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可售房源幢数、套数(间数)、建筑面积、销售均价。
(六)本次预售商品房的可售房源表(含每套房屋的房号、面积、销售总价、房屋性质等)。
(七)开始销售日期、签约流程。
(八)销售方式和项目商品房销售人员情况(委托经纪机构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取得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证书)。
(九)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包括补充条款)、商品房定购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条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应按照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公示。现场公示内容应与网签系统相关内容一致。
第六条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定购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定合同条款。
第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定购合同经买卖双方确认后,由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系统联机打印,买卖双方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商品房定购合同联机打印后。由网签系统生成定购合同编号,同时在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定购。
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打印后,在网签系统的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拟定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由网签系统生成合同备案编号,同时在网签系统的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售。
第九条凡在网签系统中显示为“可售”的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自签订定购合同15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双方确认后,按照本规定通过网签系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定及备案手续。超过15日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自动恢复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为“可售”房源。
第十一条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后,在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合同主体一般不得变更,家庭成员之间变更或增加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除外。
第十二条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对合同中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持已备案的书面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申请及其他有关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持已备案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退房协议及其他有关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已注销合同备案的,网签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自动恢复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为“可售”房源。
第十四条建立网签系统监督管理制度,设立“商品房项目网上投诉平台”。开发企业应及时在网上投诉平台上进行答复,接受社会监督。如开发企业未及时答复,网签系统在5个工作日后自动关闭。开发企业应到房产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管理部门可关闭商品房项目网签系统。开发企业应向房产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及时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一)网签系统房源及价格信息与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一致,开发企业不整改的;
(二)不按照审查通过的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情况严重的;
(三)通过拟定或撤销商品房定购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扰乱商品房交易秩序的;
(四)有房不售、拒售或公示房价与楼盘实际成交价格严重不符的;
(五)未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进行商品房预售,抢注预售房源,欺骗消费者的;
(六)对同一套房屋多次定购或多套房屋累计定购率明显偏高的;
(七)在网签系统中被多次投诉拒不整改的;
(八)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情形。
第十六条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实行网签系统房地产企业诚信排名公示,对违规排名公示连续居前又不积极整改的开发企业,通过媒体定期曝光。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
汕头市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若干暂行规定
287人看过
-
合肥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络签约暂行办法(全文)
95人看过
-
贵阳市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52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
49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价须网上申报吗
353人看过
-
山东省枣庄市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214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与网签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2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与网签之间的区别是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
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能办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
-
商品房预售证未下来能网签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9律师解答 预售证不可以网签,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开发的资金超过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已确定施工进度与竣工交付日期; 4、已经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商品房预售网签后是否是备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这个线上过程就是网签和备案中的网签。
-
想在网上成都落户,成都户籍网上预约怎么预约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21、进入成都户籍网上预约页面,会看到可选择的页面,这里可以自己选择,看看操作,但是选择预约现在都是要提前一周以上,也就是今天预约到的是一周以后号码。 2、直接点击网上预约,一步一步填写,这里注意填写地方及时间,区域在哪里房子就会买在哪里,注意考虑工作位置、小孩上学、交通等问题。 3、如果能预约到,就已经选号成功,当天带上有效证件去报道,办理落户。 4、本科落户,就是所指,统招本科以上都能落户,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