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商业秘密跳槽需要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21:36 101 人看过

员工在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如约定相应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在一定时间内员工(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从事了与原合同约定的不得从事的相关职业的话,应当支付违约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此即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指为防止商业秘密在同行业间的泄露,用人单位与掌握其商业秘密的员工通过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间,不得从事或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也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用人单位将给与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跳槽”、企业“挖人”等现象频发,那么哪些人适用竞业限制条款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还应注意的是依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即竞业限制期限以劳动者离职后两年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4日 2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跳槽泄露商业秘密被判赔偿单位九万
    近日,长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长春市首例“违约跳槽泄露商业秘密案”作出裁决:宋某一次性给付长春第一光学仪器厂9万元。宋某原是长春第一光学仪器厂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他在未办理和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职。2000年元旦前后,该厂销售人员在市场上意外发现,由深圳市霍斯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FKD-254/91等型号的编码器产品正在市场销售,其样机与该厂生产的ZVZ型编码器系列产品在技术原理和技术性能上是同类产品。后经核实,宋某此时正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职务。ZVZ系列编码器是长春第一光学仪器厂于1996年12月研究开发的,该产品1998年被评为国家级新产品,为企业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但1999年下半年后,该产品销售额明显下降,原因是深圳市霍斯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低廉的价格销售同类产品。长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1992年12月,宋某与单位签订了期限为15年的劳
    2023-06-09
    275人看过
  • 你必须为跳槽支付违约金吗
    分析:劳动法基本上不涉及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而是将其提交给雇主和工人协商。为了防止工人换工作,许多雇主规定了高额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进行了规定,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才能约定违约金由劳动者承担: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在服务期满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种情况是,在雇主和负有保密义务的雇员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后,如果雇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可以看出,除上述两种情况外,所有其他情况,包括工人跳槽,均无需向雇主支付高额违约金。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仍需为跳槽支付一定的费用。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筑公司约
    2023-05-07
    244人看过
  • 事业单位职工聘用期跳槽须付违约金
    从今年5月开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近期有了新的进展,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市人事局公布最新的《广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考文本》,新文本在适用期待遇、合同性质、落聘补偿等方面有着明确规定,广大职工的权益可得到较好保护。此外,在保护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本次推出的新合同文本还明确规定,职工在聘用期间跳槽,依规定必须向单位缴纳一定金额作为赔偿。三种合同期限可供双方选择为进一步保护职工利益,新文本要求甲方明确填写乙方(职工)的工资标准,如每月的最低数,工资如何计算等,同时,适用期的工资待遇标准,也要求明确标出,这是以前的文本所没有的。在劳动保护的条款上,新文本要求甲方写明计划采取何种工时制,并规定乙方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育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待遇。和以往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相比,新文本更加细致,新文本要求甲方(事业单位)填写本单位的性质。按照划分,事业单位可分为
    2023-06-10
    238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带着客户资料跳槽
    今年五一前,开心旅行社3名员工在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社,到欣荣旅行社工作,这3名员工还带走了其在原旅行社工作时使用、保管的客户档案若干份(档案中有一些旅行团体的名单、地址和旅行的时间、路线等资料)。欣荣旅行社即沿用这些档案经营,致使开心社有六个旅游团体在一个月之内取消了原定于“十一”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计划,损失达3万余元。开心旅行社即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要求欣荣旅行社赔偿损失,该社却予以拒绝,开心旅行社遂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诉至法院处理。最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欣荣旅行社同意赔偿开心旅行社3万元。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旅行社客户档案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开心旅行社被员工带走的客户档案的内容主要是一些旅游团体的名单、地址和外出旅行的时间、路线等。这些档案正具有商业秘密所具有的“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的基本特征,很明显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
    2023-06-08
    158人看过
  • 公司规定跳槽需要求支付违约金合法吗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说,如果与公司并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公司也未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提供过专项培训费用,那么与公司约定的支付违约金条款当属无效条款,无需支付违约金。
    2023-04-30
    409人看过
  • 跳槽-商业秘密如何保护?
    当前市场上,人才流动加快,各企业一方面相尽方法留住现有人才,另一方面也火眼金睛地盯住同行企业里的精英,而同样被盯住的还有这些精英所掌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这些握着金刚钻的行家里手一有风吹草动,各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猎头公司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用尽浑身解数将其收至麾下。而那些别炒的公司所面临的不仅仅是人才的流失,更是商业秘密泄露的危险。据公开资料,我国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60%与人才跳槽有关。而在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案件中,90%与人才流动有关。在接受新的员工时,大多数企业并不考虑到这个员工是否有“卖身投靠嫌疑”,甚至有些企业还干脆以能拿到原单位的商业秘密作为招收条件,对那些怀揣别人商业秘密者张开了双臂。尽管接收新进雇员的公司应尽注意义务,不得使用属于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但是在巨大商业利益面前,这一违法举动所要付出的代价根本算不得什么。因此寄希望与接收企业尽注意义务,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法制条件
    2023-06-05
    357人看过
  • 如何支付员工跳槽的违约金?
    员工应该为跳槽支付违约金吗?这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让我们看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款什么是违约赔偿金?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违约金问题上,国家没有一定的标准,只有辞职给雇主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才需要赔偿。如果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如果雇员辞职时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则不得支付违约金劳动部发[1995]223号:如果工人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给雇主造成损失,工人应赔偿雇主以下损失:1.雇主为雇佣工人而支付的费用2.如果雇主支付的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则应按约定处理3.对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操作和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例如,一名工人与公司签订了五年合同,并且户口也由公司结算。合同规定违约金为5万元,但一年后,工人想换工作,应赔偿多少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
    2023-05-07
    77人看过
  • 携商业秘密跳槽获刑3年
    从某尔跳槽后,齐某来到国内同行业某知名企业任副总经理,期间他将某尔的一些商业秘密透露给新东家。1月2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此外,此案中的张某甲也获刑三年,另外两名涉案人员被免于刑事处罚。据了解,被告人齐某原系青岛某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事业部部长,后辞职到南方某公司任副总经理。其他三名被告人张某甲、王某、张某乙也均为某尔集团员工,其中张某甲离职后也到上述公司任职。2010年5月间,被告人齐某违反与某尔集团签定的保密协议,通过邮件形式,向同行业某公司非法透露某尔洗衣机重要生产数据。当年7月,齐某辞去某尔职务到该公司就职,并先后通过本案被告人张某甲、王某、张某乙三人于2010年7月和10月通过邮件形式,向该公司非法提供某尔洗衣机生产和采购环节重要商业数据。经鉴定,上述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齐某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人民币372.39万元;张
    2023-04-24
    465人看过
  • 商业秘密成了个人“跳槽”资本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桩违规跳槽、涉嫌泄漏商业秘密案。原金龙泉集团两位副总——刘飞、王华被判赔偿金龙泉集团经济损失共56万余元。这起因泄密而赔偿案件在湖北尚属首例。2002年6月,曾在河南少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又应聘担任山东聊城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的王兴甫,被河南省荥阳市法院以侵犯少林公司商业秘密且造成重大损失的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跳槽者将原来供职单位的商业秘密作为自己的资本,并没有为自己换来好的结果,可同样的事还层出不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堵住跳槽者们的嘴?什么人最让企业害怕这里还有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8月5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跳槽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昊被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7万元。从郑州某大学毕业后,罗昊即被招聘到河南思达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23-06-09
    175人看过
  • 跳槽原单位企业年金怎么办
    一、企业年金是什么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跳槽原单位企业年金怎么办劳社部20号令规定中只有死亡退休出国定居可以提取年金,除此之外直到退休才能领。如果到新单位也有年金可以转入。
    2023-05-30
    430人看过
  • 博士跳槽需要支付几十万违约金引发争议
    潇湘晨报为了读博士,王宇(化名)与用人单位湖南省长沙师范学校签订了服务时间不少于8年的协议。如今,他可能要为跳槽支付几十万的违约金。王宇认为,当初签订这个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毕竟当时我不签就没法工作和读博,我属于弱势群体。”但用人单位却认为,协议的签署都是双方同意了的,应该遵循协议条款赔偿违约金。王宇眼中的“天价违约金”合不合理?在类似劳动争议不断增多的今天,该如何保障人才的流动,并保护单位的合法利益?采写、整理/本报记者文乃斐当事人迫于就业压力签下“霸王条款”“我调到另一个学校工作的确是违约,但如果按照学校单方面的要求,我得赔偿违约金60万,这是天价!非常不合理!国家没有这样的政策。”王宇告诉记者,他2004年6月硕士毕业后来到了长沙师范学校工作,学校同意他读某大学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并与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目前他已经在长沙师范学校工作了2年,如今打算跳槽,此时他才发现协议上有“霸王条
    2023-06-05
    167人看过
  • 跳槽泄露商业秘密:重庆第一案
    企业管理人员跳槽时把手里的客户资源也跟着带走,这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然而日前,九龙坡劳动仲裁庭在审理这样一件劳动争议案时,认定跳槽者泄露商业秘密,赔偿原工作单位损失及各类费用4万余元。今年3月15日,重庆市劲隆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收到美国商人tomvanrijn的一份标明为急件的电子邮件,称其与该厂的商业联系因海外市场部经理陈燕的原因被中断,要求与劲隆公司尽快取得联系。tomvanrijn先生还将陈燕与其往来的电子邮件转发给了劲隆公司。该邮件为今年2月21日陈燕与tomvanrijn先生的往来邮件。在该邮件中,陈燕隐瞒了其已不在劲隆公司任职的事实,并故意将劲隆的联系电话改为广东佛山大佛摩托车厂国际贸易部的联系电话,将该客户资源泄露给了大佛摩托车厂,意图占有劲隆公司的客户资源。随即,重庆市劲隆摩托车有限公司以履行劳动合同纠纷为由,于今年4月12日将陈燕告上了九龙坡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庭
    2023-06-09
    197人看过
  • 跳槽请别卷走公司商业秘密
    离职带走客户信息提供给新东家使用厦门中院判决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赔偿损失40万元本报讯(刘晓燕郑金雄通讯员刘文珍)跳槽后带走公司客户信息,并提供给新就职的公司使用。近日,这起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判决:被告厦门晨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蔡建坤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厦门弘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金盛铜器铸造制品厂”、“敬佛阁佛具香港有限公司”等106个客户名单,销毁全部侵权的信息载体;被告厦门晨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蔡建坤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含合理支出)。法院审理查明,曾建忠、蔡建坤原系弘慧公司的职员,二人先后于2005年5月、2007年4月离开弘慧公司,曾建忠与他人共同组建厦门晨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蔡建坤离开弘慧公司即到晨亿公司工作。蔡建坤在弘慧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弘慧公司CRM软件开发,离职时将该CRM软件及其数据库和部分文档资料带到晨亿公司并由该公
    2023-06-09
    246人看过
  • 主播跳槽支付的违约金受法律保护吗
    一、主播跳槽支付的违约金受法律保护吗受法律保护。网络主播违约跳槽,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按照其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员工跳槽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支付违约金:(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
    2023-06-12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跳槽能否支付违约金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7
      1、劳动合同未到期离职,员工只要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 因为公司离职,员工再跳槽,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违约金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8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即使他履行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的告知义务,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是在他跳槽前必须注意的。当然,如果公司存在以下情况,那么,他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一、未按照
    • 跳槽需注意竞业禁止条款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A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而A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约定期间内违反了上述合同中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私自设立、经营与原工作单位有一定竞争关系的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员工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或者竞业禁止协议的,在约定期限内就应当遵守约定,不能将该协议当做儿戏。而且竞业禁止条款不只是单方规定劳动
    • 员工跳槽是否需要赔偿公司损失?员工擅自离职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即使他履行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的告知义务,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是在他跳槽前必须注意的。当然,如果公司存在以下情况,那么,他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一、未按照
    • 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9
      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可以报警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