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22:29:17 162 人看过

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限只能是由法院指定的。是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一个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举证期限可以是法院指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举证期限届满前和答辩期届满前事一样的吗
    不一样,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2023-06-13
    112人看过
  •  陈述期限与答辩期限
    答辩状是在收到起诉书后的15日内提交,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在收到起诉书副本时,法院会书面通知签收人相关的期限。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举证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答辩状是在收到起诉书后的15日内提交,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在收到起诉书副本时,法院会书面通知签收人相关的期限。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举证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 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后,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根据该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因此,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十五天。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十五天,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
    2023-08-24
    187人看过
  • 无期限和无限期的区别
    无期限是说没有期限。无限期是说期限是无限没有确定的限期。1、从劳动合同法对两者的规定来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区别最大的地方在解除合同的时候体现最明显。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怎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2023-03-31
    233人看过
  • 答辩状书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公安局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性别年龄羁押处所:执行拘留时间:执行拘留期限:延长拘留期限原因: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023-07-22
    404人看过
  • 超过举证期限未提交答辩状还可以举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举证和答辩是不同的,举证一是由原告承担,只要未超过举证期限的,就可以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2023-06-14
    433人看过
  • 20年期限和长期期限有什么区别吗
    一个公司20年的经营期和长期经营期有什么区别吗。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定期限,即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经营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是指行政机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注明的期限;无限期是指法律不要求公司注明期限的一种态度因此,除法律外,公司的经营期限根据贵公司的章程确定。公司章程没有期限的,依法没有经营期限,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明“可持续经营”字样的,其经营期限为50年
    2023-05-07
    289人看过
  • 举证期限是多久,举证期限是多少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社会生活当中应该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保证绝对不出错的,毕竟笔迹鉴定也是由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检测的。另外根据笔迹鉴定结论出错的原因,如果是司法鉴定员人
    2023-08-06
    129人看过
  • 答辩意见和答辩状区别
    答辩意见和答辩状两者没有区别,答辩意见通过答辩状的形式表现出来。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代通知金答辩意见与代理词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定义不同。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诉讼文书。代理词是指律师等具有代理权限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
    2023-08-09
    85人看过
  • 抵押期限和抵押权期限的区别
    首先,两者终了之日不同。前者的终了之日依赖于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因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已经合同约定,所以房地产抵押期限是确定的。后者的终了之日依附于主合同债的消灭。因主合同债的消灭之日往往与合同约定的债的履行期限不符,所以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是不确定的。一、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哪些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五)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六)保证人在被欺诈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二、如何解除担保合同?解除担保合同:首先依法办理抵押
    2023-03-30
    2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流程举证答辩证据交换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流程举证答辩证据交换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
    2023-01-21
    284人看过
  • 保函期限和保证期限分别指什么?
    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担保人也未尽到担保责任,债权人必须在担保函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超过保证期,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将无法维权。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区别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区别是履约保函具体指的就是应劳务方以及承包方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做出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在日后并没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所承建的工程,那么银行将会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到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着一定的格式限制,同时也有着一定的条件。履约保证金指的就是工程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违反合同当中的规定,并且也不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以及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担保金可以用于保兑支票以及银行汇票或者是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2023-07-18
    98人看过
  • 答辩状答辩意见区别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答辩状是在被告已获授权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后,该律师代为撰写的一份用于陈述当事人申诉观点及理由的法律文书。当被告人未聘请辩护人时,法院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接受法律援助之律师则会负责起草答辩状。在此过程中,律师并无需亲自出席法庭进行辩护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24-05-02
    316人看过
  • 发明一审答辩期限
    一、发明一审答辩期限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发明专利转让的流程是什么(一)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二)专利转让人和专
    2023-06-07
    147人看过
  • 书面请求答辩期限
    一、书面请求答辩期限关于提交答辩的期限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相关法律依据1、该条第1款虽然规定了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但没有明确规定被告在此期间不提出答辩的法律后果。因此从该条第2款内容看,意味着被告即使不提出书面答辩状也不会影响被告今后进行答辩。因此,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被告答辩被设计成为任意性规定,成为一项单纯的诉讼权利。被告不提出答辩状对其实体权利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在庭审中,被告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不因此受到任何限制。2、由此产生一种现象,就是在实际诉讼当中,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的微乎其微,我们不妨可以搞一下调查,一是查阅几年来法院已结案件卷宗,
    2023-06-06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7
      答辩状一般是受到起诉书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也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期限,但在收起诉书副本的时候,法院会将相关的期限书面通知签收人。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举证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
    • 举证期限与答辩期限是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16
      证据期限和辩护期限是不同的概念,因案件的不同期限而不同。证据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得法院支持。辩护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指定辩护期限,让被告提交辩护书,辩护期限从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开始。可以申请延长,证据期限一般由法院指定,案件难度不同,双方可以协商,不支付辩护不影响案件过程,但在证据期间不提供证据可能导致法院承认对方的所有证据(
    • 离婚举证答辩状的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0
      1、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院公告期限和答辩期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1.简单的说就是起诉-开庭审理-判决-执行 2.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某一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3.答辩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自后开始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一般由法院指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当事人可以同协商 4.不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进程。但法院公告期限和答辩期
    • 什么是举证期限?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5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有困难(如行动不便,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客观),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延期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