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待遇劳动合同丢失怎么进行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4:20:12 56 人看过

一、工伤伤残待遇劳动合同丢失怎么进行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丢失,可以找单位补办。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清楚工伤赔偿标准

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伤残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待遇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待遇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受到工伤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工伤医疗后可以继续工作的,则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二、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
    2023-04-29
    246人看过
  • 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待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回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答(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2023-05-01
    40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提成冲抵伤残待遇合不合法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3-06-18
    18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工伤伤残待遇委托书怎么写?
    一、工伤伤残待遇委托书怎么写?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科:兹委托我公司XXX(身份证号:XXXX)到你处来办理我公司XXX(伤者)的工伤认定及相关后续事宜,望接洽委托。此致委托人:XXX公司委托时间:XXX有效期: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怎么填写.以及赔偿?一申请材料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3、工伤医疗费用凭证:(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2)住院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3)工伤医疗费用以现金方式结算的,还须提供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4)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医院以现金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应提供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4、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下同),及其在
    2023-04-28
    215人看过
  • 同一劳动者多次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次工伤事故造成的病情经治疗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者导致了工伤职工的新伤病情。再次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仍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判断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律师补充:工伤再次或多次发生与工伤复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工伤复发是工伤职工原来的伤情再次产生,而工伤多次发生是员工又发生了新的伤情。正因为如此,在给予待遇时不能混
    2023-05-06
    62人看过
  • 职工多处伤残如何落实工伤待遇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前言部分的总则3.5晋级原则的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在伤残等级评定方面,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规范做法应该是在出具伤残四级鉴定书的同时,将原来伤残十级鉴定书收回。但是,不管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否收回原来出具的伤残十级鉴定书,都不影响你应该享受伤残四级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拒不落实你应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5-01
    178人看过
  • 怎么进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确认?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确认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是《条例》的立法宗旨,因而也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原则。第五章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分为4类,即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和死亡补偿待遇。从待遇构成和支付渠道来看,充分体现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以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求。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应足额保障工伤职工的检查诊断、治疗、住院、交通、伙食补助等费用;伤情稳定以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和长期性的经济补偿;因工死亡的,应向其直系亲属发放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促进职业康复。《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关于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支付规定,第三十条关于人工肢体、器官等辅助
    2023-05-01
    399人看过
  • 工伤残和非工伤残的待遇是否不同?
    有。劳动者因工伤残是劳动者个人在工作中付出的代价,应规定较高的待遇。这不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而且在精神上也是一种奖励和安慰。其社会保险待遇属于“损失补偿”性质,具有“物质奖励”的意义。非因工伤残,虽然个人也付出了代价,但不是为社会劳动所付出的代价,有。劳动者因工伤残是劳动者个人在工作中付出的代价,应规定较高的待遇。这不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而且在精神上也是一种奖励和安慰。其社会保险待遇属于“损失补偿”性质,具有“物质奖励”的意义。非因工伤残,虽然个人也付出了代价,但不是为社会劳动所付出的代价,保险待遇应适当低一些。它同疾病社会保险待遇一样,属于“物质帮助”的范畴。相关文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应如何赔偿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三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应如何赔偿特别推荐四肢及关节伤残及工伤伤残级别待遇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享有那些待遇职工非因工伤残或
    2023-07-07
    60人看过
  • 工伤伤残等级如何划分工伤伤残待遇
    工伤伤残等级共分十级:1-4级工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就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9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直到退休。5-6级工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7-10级工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
    2023-05-01
    205人看过
  • 1-4级工伤伤残待遇
    工伤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工伤骨折怎么赔偿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级别来确定的。
    2023-06-24
    250人看过
  • 深圳市工伤伤残待遇
    工伤伤残待遇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规范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2、按月享用伤残补贴(按月付出)(1)一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90%(2)二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5%(3)三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0%(4)四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5%(注: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规范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2、伤残
    2023-04-02
    201人看过
  • 工伤残疾证丢失了怎么办理
    一、工伤残疾证丢失了怎么办理1、本地户籍携带身份证,到残联查询残疾证号;2、残疾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残疾人证挂失声明》。3、在社区贴出通告,刊登公告三个月后,没有接到投诉者方可申请补领。4、带身份证以及二寸照片一张到残联办理补办。二、残疾证有什么用?1、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享受低保或持残疾人贫困证的一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多重及60周岁以上的一级听力、语言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2、残疾人托(安)养方面,一级重度残疾人(不含听力、语言、视力残疾)或18至60周岁二级重度残疾人(不含听力、语言、视力残疾),集中托养:低保户、贫困户的对象补助每年补助现金按各地政策规定金额发放。
    2023-05-29
    360人看过
  • 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再次发生工伤有什么待遇
    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1、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2、劳动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劳动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再次发生工伤有什么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45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
    2023-04-27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伤残待遇是指生产活动中,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受伤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后,企业应当承担一部分劳动者工伤损失的赔偿,另外部分如有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进行补偿。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 更多>

    #工伤伤残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后,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死亡,工伤待遇怎么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3
      职工如果在停工留薪期之后死亡的,应该在补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而不应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2款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该职工家属要求享受全部工亡待遇,则该职工必须是在留薪期内死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要享受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必须经有权机构确认后方
    • 工伤认定劳动合同丢失了 怎么办,能进行补办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
    • 如何处理工伤伤残待遇争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1
      工伤认定结果确定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工伤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案件审查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一般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有什么待遇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此外,伤残津贴不能与养老金同时领取,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工伤丧失待遇条件就是有以上情形的人。
    • 无劳动合同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9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