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法律禁止的质量欺诈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12:29 454 人看过

1.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所谓认证标志,是指产品经法定的认证机构按规定的认证程序认证合格,准许在该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的表明该产品的有关质量性能符合认证标准的标识。产品认证标志与产品合格证不同,合格证是由产品生产者自己出具的,而认证标志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除认证标志外,还可包括其他标明产品质量状况的标志,如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免检产品标志等。

2.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表明该产品产地的,必须真实,不得伪造。某些特定地区生产的某种产品,具有较好的质量性能,往往与该地区的自然条件、串通的工艺制作方法等因素有关,消费者对这类特定地区生产的特定产品比较依赖和喜好、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伪造产品的产地,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予以禁止。

3.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往往表现为冒用知名企业的厂名、厂址,目的是利用知名企业已建立起来的市场信誉,推销自己的产品,这既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也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必须予以禁止。

4.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如下条款:

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有哪些行为属于可撤销的破产欺诈行为
    1、无偿转让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是不正当减少债务人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典型形态。无偿转让财产,是以无代价或者实质上无代价的方式将债务人财产让渡与他人的行为。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进行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不当放弃债务人可得利益,从而使其可执行财产减少的行为。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由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能够就担保权标的优先独立受偿,债务人在无力偿债事态下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便意味着本应用于集体清偿的财产变成了个别人优先独立受偿的标的,从而使其他债权人通过集体程序获得的清偿数额减少,这是违反新破产法公平清偿原则的。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的。在合同关系中,除了少数即时清结的合同之外,一般合同均规定有一定清偿期限,以明确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起始和终结时间,并便于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5、放弃债权的。在一般
    2023-03-30
    135人看过
  • 公司的哪些行为属于财务欺诈
    1、目前,会计报表舞弊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虚增资产和利润;另一类是虚增负债和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影响到企业领导的提拔;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股价。后者主要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而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税收,从政府有关部门得到的摊派较少。(1)费用资本化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些企业将本应计入当期的部分费用计入递延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会计科目,使企业当期损益不真实;有些企业没有及时足额摊销递延费用,反而长期账户,并将属于该期间的费用列为资产。通过费用资本化,企业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膨胀。(2)存货不实有些企业积压货物多年,或者未经会计处理就淘汰了应报废的废旧物资,或者存货的实际价格(或可变现价格)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但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
    2023-05-08
    263人看过
  • 哪些拆迁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
    1、没有任何告知的拆迁初期判断对方是否违法,从最简单的公告文件中就能分辨,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不管是什么项目的征收,需要对百姓房屋进行拆迁的,都需要在拆迁范围内发布对应的公告,附带相关审批等手续,特别是对拆迁户的安置补偿方案明确,告知百姓每个环节出现问题后的救济方式,如果你的拆迁没有任何公告或者缺少公告、文件的,你有权利拒绝,并通过法律解决。2、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法律明确规定了征拆过程中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我们遇到那些没有谈过安置补偿问题、没有谈妥安置补偿问题又或者没有收到补偿就让搬迁的,是法律不允许的,对于这样的拆迁方式,我们应该拒绝。3、暴力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方为了实现快速拆迁或者早日达到营利目的,在很多工作没有做的情况下就开始让拆迁户搬离,这种情况下拆迁户都会奋力抵抗,此时矛盾点被激发,拆迁户选择按兵不动,拆迁方火急火燎的进行暴力拆迁。4、突击强拆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出
    2023-06-19
    461人看过
  • 在社会保险中有哪些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一、社会保险征缴中哪些行为属于欺诈行为1、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2、不如实申报用工人数、缴费工资及其他资料。3、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4、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欺诈行为。二、养老保险支付环节哪些行为属欺诈行为1、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的。2、伪造、变造档案年龄、特殊工种年限和病历等办理提前退休的。3、伪造、变造人事档案,以增加视同缴费年限的。4、伪造、变造用工关系、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补缴养老保险费的。5、伪造、变造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文件的。6、隐瞒离退休人员生存或正在服刑情况的。7、其他违反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欺诈行为。三、失业保险支付环节中的下列行为属欺诈行为1、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的。2、伪造、变造劳动用工关系、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补缴失业保险费的。3、伪造、变造领取失业保
    2023-05-25
    491人看过
  • 欺诈行为的法律归属:民事欺诈与刑事欺诈的界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诈骗,那么就是刑事: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一般的交通事故属于民事案件,构成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7-14
    424人看过
  • 饭店的行为属于欺诈吗
    王律师:我看到临沂某饭店在广告宣传中称:如果在该饭店举办婚宴,该饭店将免费提供3辆高级花车、专业摄像并刻录DVD、专业主持人及卡拉OK包厢服务。我觉得很划算,于是便在该饭店订下10桌酒席,但在婚宴当天饭店只提供了1辆花车,其他当时广告中宣传的服务项目都没有。事后与饭店交涉,该饭店经理称这些承诺是单方行为,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并且拒绝赔偿。请问,该饭店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王勇律师:如果饭店根本就不具备向消费者提供广告中各项服务的条件,而且也从未想通过其他途径比如租用他人花车等来兑现广告中的承诺,而只是在广告中故意夸大宣传,只是诱使消费者前来消费,那么该饭店属于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该饭店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这时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该饭店赔偿因欠缺服务项目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要求饭店加倍赔偿自己受到的损失,增加赔
    2023-06-07
    404人看过
  • 证券常识:禁止欺诈客户行为
    一、欺诈客户概论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违背客户的真实意思进行代理的行为,以及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行为。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欺诈客户种类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将欺诈客户行为分为10类:1、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混合
    2023-05-02
    195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房地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呢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如何防范并解决这些问题,房地产律师提出了些建议:在房产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
    2023-06-15
    249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不合格属于欺诈吗
    一、产品质量不合格属于欺诈吗针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除非有证据证明销售方明知是不合格产品还予以销售,才构成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搜索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
    2023-04-29
    489人看过
  • 法律禁止的代理行为有哪些自己代理行为与双方代理行为的性质
    一、法律禁止的代理行为有哪些为了确保代理制度的有序良性运行,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法律禁止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进行下列行为:第一,禁止“己代理”。所谓“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被代理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既是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又是第三人。违背了代理必须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的基本规定。由于代理人没有同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只有代理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故自己代理的结果往往只顾及到代理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法律一般禁止“己代理”。第二,禁止“双方代理”。所谓“双方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两个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情况。由于在民商事活动中,法律行为双方的利益往往是相冲突的,而代理人又同时代理双方为法律行为,不可能兼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很有可能出现偏袒一方,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2023-03-24
    390人看过
  • 减薪是否属于劳动法禁止的行为?
    不违法,劳动法是没有关于降职不降薪或降职必须降薪的规定。一是每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会确定职务报酬的管理方式,以某个职务时应得到的报酬,既然降职了,那么有相对的薪金标准升职也是同样的。二是劳动者的报酬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降职降薪如果与劳动合同约定产生变化时双方应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岗位降薪能拒绝吗如果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降低薪水,有权拒绝。1、如果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根据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并不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您有权拒绝,如果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023-07-17
    437人看过
  • 运输毒品罪的行为有哪些被法律禁止?
    以下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运输毒品具体表现为转移毒品的所在地,如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但应注意,从结局上看没有变更毒品所在地却使毒品的所在地曾经发生了变化的行为,也是运输毒品。例如,行为人先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由于某种原因,又将毒品运回甲地的,属于运输毒品。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无论是走私、贩卖、运输还是制造毒品,都是会使得
    2023-07-04
    339人看过
  • 其他行为的禁止有哪些
    1.如果责任限制基金已按第11条的规定设立,则已向基金提出索赔的任何人,不得就该项索赔而对设立或以其名义设立基金的人的任何其他财产,行使任何权利。2.按第11条规定设立责任限制基金后,以其名义设立基金的人所属的任何船舶或其他财产,因某一可能向基金提出的索赔而在某一缔约国管辖范围内已被扣押或扣留的或由其提供的任何担保,均可由该国法院或其主管当局下令释放或退还。如果责任限制基金已在下列地点设立,则应一律实施此种释放或退还:(a)在事故发生的港口设立,或者如事故发生的港外,则已在此后第一停靠港设立;或者,(b)对于人身伤亡的索赔,在登岸港设立;或者,(c)对于货物损害,在卸货港设立;在实施扣押的国家设立。3.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仅在索赔人可以向管理责任限制基金的法院对该基金提出索赔,而且该基金确可用于赔付该索赔并可自由划拨时,才应适用。
    2023-04-22
    151人看过
  • 欺诈消费者属于诈骗行为吗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我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包括有: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等。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
    2023-03-15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相关咨询
    • 一般对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都有些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近日,针对当前商家虚假优惠折价的促销行为,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解释意见明确规定,抬价打折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 哪些行为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法律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2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 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 产品质量欺诈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7
      1.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2.禁止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禁止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5.禁止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 哪些行为是《产品质量法》明令禁止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产品质量法》第五条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 公司员工的哪些行为属于禁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