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范围:哪些案件可进行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40:38 169 人看过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特征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听证来进行审理,但前提一定要确定在适用的范围之内,而且也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样才能实施办理,在申请听证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进行实施,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听证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听证时限及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一、组织听证范围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
    2023-06-02
    109人看过
  • 申请听证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听证制度是促进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支柱性制度,是现代制度所追求的公正性与民主性的集中表现。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相同之处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主持人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当事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三条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
    2023-07-03
    65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怎样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
    一、怎样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处罚的听证由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其将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提出,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并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二、行政处罚听证需要多长时间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
    2024-01-05
    18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应当进行听证程序
    一、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应当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在特定情况下应当进行。1.当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时,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必须举行听证。这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为听证程序设定了明确的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行。2.当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公共利益,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时,行政机关应当公告行政许可事项,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为了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让公众对行政许可事项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二、申请人与公共利益1.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申请人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2.当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公共利益时,行政机关需要权衡申请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如果行政机关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3.这是为了确保行政许可不会损害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正和稳定。三、申请人
    2024-04-24
    231人看过
  •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区别
    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区别(一)启动方式不同。《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有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47条有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由此可知,行政处罚的听证由当事人主动申请,行政许可的听证可以由行政机关依职权组织,也可以由当事人主动申请。(二)申请时间和组织期限不同。《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有规定“(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许可法》第47条有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
    2023-06-06
    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中国最早规定听证的是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随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先后规定了听证制度。程序特征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如下图: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
    2023-02-24
    89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否纳入听证程序范围
    一、行政拘留是否纳入听证程序范围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听证的范围。1.对于行政拘留的决定,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异议,他们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通过听证程序来解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听证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3.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异议的处理方式则依照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二、行政拘留的特点与差异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形式,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与其他拘留类型的差异。1.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权作出拘留决定,且拘留的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扣留存在明显的不同。(1)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2)而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则是基于刑事和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妨害诉讼程序
    2024-03-17
    1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一)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二)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许可以及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三)出台重大或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后作出决定的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听证主持人可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担任,以保障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听证参加人员除行政管理相对人外,权利或利益间接受到影响的第三人也可以参加听证。通过扩充公民参加行政听证程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听证可以在被责令进行对当事人来说利益重大的财物之前进行,按照一定的申请程序,举行行政听证,有利于对于行政行为进行现场的监督,保障行政机
    2023-06-27
    481人看过
  • 试论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那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听证程序的范围就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听证的范围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和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首先,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轻微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决定或当事人放弃获得听证权利的情况下,不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形,则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这就是各国在国家安全、军事、外交领域及紧急情况下均不适用听证程序的原因。第二,听证程序的设置
    2023-04-24
    479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必须进行行政处罚听证
    一、哪些情形下必须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必须听证的行政行为有以下:1.较大数额的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如下: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其他程序内容。三、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023-06-20
    142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
    一、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如果是处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
    2024-01-22
    213人看过
  • 山东省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
    一、山东省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山东省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的听证范围有: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的规定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
    2023-04-13
    91人看过
  • 哪些行政处罚需要听证?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包括:1、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制度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中国最早规定听证的是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随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先后规定了听证制度。程序特征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
    2023-06-02
    16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行政处罚听证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2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8.
    • 听证后的行政处罚程序如何进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根据听证内容可以进行以下行政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有哪些行政执法听证机构?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三)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
    •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需要听证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6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不需要听证。行政处罚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是属于一般程序的内容。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一是违法事实确凿; 三是处罚程度较轻。 即该程序仅限于警告和罚款这两种处罚形式,并且罚款幅度限定在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