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理和级别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0:20:25 347 人看过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是: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移送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4、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仲裁可以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一、仲裁可以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二、定仲裁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1、不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
    2023-06-06
    28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
    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地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物业保安有权利锁车吗保安没有执法权,随意扣押他人财物是可以进行投诉、维权的,严重的话,建议拨打一一零、或者走法律程序,要求保安其所在物业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行驶,以此法律,保安作为非行政机关人员,没有行驶处罚的权利,所以是不能随意锁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
    2023-03-05
    371人看过
  • 确定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标准
    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行政诉讼法》则分别确定了他们各自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按照一般
    2023-07-13
    2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区别体现在以下两点:1、特殊地域管辖与共同地域管辖适用的范围不同。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是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共同地域管辖主要是两个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时的解决方法。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若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则由最初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与共同地域管辖内容不同。特殊地域管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地域管辖主要包括三种情况:①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告所
    2023-06-06
    362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级别管辖是什么,破产清算的区域管辖是什么
    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两者间是并列关系,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由于债务人的主要营业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可能并不在同一地方,因此,不同的法院对破产案件可能同时享有管辖权。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不同法院就同一破产案件都享有管辖权而引发的管辖冲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中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确立破产案件管辖的唯一性,避免管辖冲突是非常必要的,
    2023-06-01
    328人看过
  • 专利侵权纠纷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们法院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佛山、泉州、宁波、温州、金华、苏州、青岛、烟台、潍坊、大连、景德镇、葫芦岛、南通,绵阳。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第六条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
    2023-06-11
    428人看过
  •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区别是怎样的
    职权不同。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4-04-22
    499人看过
  • 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区别有哪些
    一、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区别有哪些(一)职能管辖的概念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司法机关按职能划分对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为: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査。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没有职能管辖。(二)级别管辖的概念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反革命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
    2023-06-11
    112人看过
  • 仲裁地域与级别管辖制度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只是确定民事案件第一审由哪一级法院审判,而地域管辖则是在确定级别管辖之后,再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只有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才能最后确定案件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受理、审判。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
    2023-07-19
    399人看过
  • 一级和二级的区别一级管制是什么意思
    一、一级管制是指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时,实行一级管制。控制路段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三超车辆。大型客货车辆和后雾灯不亮的小型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控制路段临时限速40公里/小时。禁止超车;通行车辆必须打开雾灯和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保持车间距不小于30米。2、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他与交通管制有关的活动制定的具体规定。轻伤一级和二级的区别轻伤二级是与轻伤一级进行对比的。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影响容貌。那么根据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的标准来看的话,一级严重一些,二级稍轻一些,均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2023-08-18
    354人看过
  • 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有什么区别
    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有以下区别:1.参与管理的主体不同参与社区管理的主体包括社区范围内的政府组织织、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等;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体是物业的业主,以及接受业主委托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由业主构成的业主大会行使决策权,而具体事务由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2.管理的性质不同社区管理是国家管理社会生活、群众管理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相互交融的基础性社会管理。而物业管理是社会化、企业化、专业化管理,它是在业主的委托下围绕“人的居住环境”而实施的管理,是一种现代化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活动。3.管理的内容不同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在管理内容上均具有综合性,但综合性的内涵却不同。而物业管理以“人的居住环境”的管理为主要内容,即以物业为核心的各类专业化管理以服务内容为主。4.管理资金的来源不同社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机构与人员,需要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工作,因而必须要有充
    2023-04-06
    227人看过
  • 商业管理费和物业管理费区别
    1、服务对象不同。住宅物业的服务对象大多数是业主,即物业的权人;商业物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租户。服务对象不同,就决定了需求不一样,重点也会不同。2、服务的时间段不同。住宅物业基本是24小时服务,而商业物业是根据租户的上班时间决定。住宅物业和商业物业的特点不同,管理的侧重点也不同。3、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物业。这类物业的购买者大都是以为目的,靠物业出租经营的收入来回收并赚取收益,也有一部分是为了自用。4、住宅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这类物业的购买者大都是以满足自用为目的,也有作为置业,出租给消费者使用的。一、物业公司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吗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1、
    2023-04-04
    244人看过
  • 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1、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十六条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
    2023-04-22
    125人看过
  • 管委会和区政府的级别
    基层法院管辖
    1、管委会在去律角度来说不是一级政府,而是受政府指派专协调开发区的各项事宜的一个部门。2、行政区划中区一级的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区人民政府的一部分,区政府一部分人成了管委会,也就是说,区人民政府包含管委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级别管辖是纵向意义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该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的问题;地域管辖是横向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域的法院管辖的问题。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够确定一个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在三大类诉讼中,均需要首先考虑案件管辖问题,确认管辖法院。以民事诉讼为例,一般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在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在开发区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体负责开发区的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
    2023-08-13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2022年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都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2、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
    • 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区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 怎么区别刑事案件中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26
      刑事案件中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法条链接: 级别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
    •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9
      地域管辖是由哪些地区和地区的法院管辖,它解决了横向法院之间的案件管辖问题;级别管辖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解决纵向法院之间的管辖问题。
    • 法院的地域管辖权与级别管辖是如何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