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孕妇受轻伤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具体有以下几种:
第一,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比如甲方主要责任,乙方保险杠也仅有轻微剐蹭,商量之后甲方给以乙方一定的赔偿,然后各自修车。
第二,快速理赔。同样的,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双方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确定责任后各自报案,或者全部责任方报案,快速撤离现场并相约到双方或者全责一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
第三,报警。有人员受伤,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抑或双方对事故责任判定有争议的,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立马报案交警以及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再到相关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
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这些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经过司法鉴定认定为伤残的,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但在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肚子里的胎儿造成伤害的赔偿,当前法律还没有规定责任人要对胎儿的伤害进行赔偿,按规定来说,胎儿要在出生后才能取得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损害出现时,胎儿还在母体中,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法享有权利与义务,所以主张胎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没有法律依据,通常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以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工伤赔偿原则与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性研究
203人看过
-
研究:关于交通事故致死逃逸者刑罚的相关规定
132人看过
-
研究紧急避险交通事故中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
4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人伤赔偿责任归属问题研究
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多处伤残的赔偿原则
1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是什么?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则是什么
87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孕妇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中属于轻伤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02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
-
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想了解孕妇流产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0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孕妇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要她能够开具她最近三年工作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用还是得由车祸肇事者来赔偿一般来说,如果是护工来照料孕妇的话,护理费用一般是赔偿的护工的误工费用,也就是说,补偿的是护工照料孕妇而耽误的工作收入
-
研究出来专利权在先申请原则有哪些相关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1、形式法定原则,即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将各项手续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办理申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对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若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发明总构思的两项以上或者是实用新型发明可以作为一件提出;如果专利申请为外观设计且为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两项以上的,可以作为一件专利进行提出申请;另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权,即对某项发明创
-
关于交通事故中受到惊吓的孕妇赔偿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1在交通事故中孕妇受到惊吓后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除非孕妇能够提供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材料,比如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
-
交通事故致孕妇死亡赔偿有多少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7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事故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