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2:00:47 382 人看过

1、限制股份购回的原则

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在《公司法》上称为股份的购回。它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一定的价格,以公司拥有的资金从股东手中买回本公司的股份。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公司购回自己的股份。其主要理由是:

(1)股份购回混淆了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2)公司没有权利用本来属于(全体)股东的资金去购买(某些)股东的股份,形成公司“自己”的股份。

(3)股份的购回实际上减少了公司的资本,这会影响公司的财产基础,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4)股份的大量购回容易影响股票的正常市场价格,不利于形成稳定的股票交易市场;还会对公司投资者起误导作用。

2、特殊情况下的股票购回

限制股票的购回是《公司法》的一般原则,但股份的购回在法律上并非完全受到禁止,公司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购回自己的股份。公司回收股票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经营的需要;二是在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时,为了维护公司信誉,托住公司股票的价格;三是预防企业收归国有或被大企业吞并。根据《公司法》第

149条的规定,公司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可以购回其股份:

(1)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减少公司资本即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减少公司的股份总额。公司减资既可以采取减少每股金额的方式,也可采取减少股份数额的方式。在采取减少股份数额时,公司可以按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的部分股份,予以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为了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本公司的股票时,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是在10日内注销自己的股份,不注销者属于违法行为。二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办理减少资本的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三是公告。即在国家或者当地的主要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公告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公司资本减少的情况,以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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