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打工能交工伤保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32:36 341 人看过

有。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办法主要是: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一、成都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

(一)转入经办流程

1、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社保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说明原因。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转出经办流程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社保机构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为转出申请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划转基金,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至接受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人员转移流程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临时缴费账户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2、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审核无误的,自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应在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传至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

3、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按照经办规程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4、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应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按规定将转移基金额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二、养老保险的补缴程序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人员,得进行审核和公示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2、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可以向仍存续劳动关系单位提出补缴的书面申请,由单位进行审核和公示,对无异议的,持相关材料到单位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和市人社行政部门分别对相关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补缴手续。

4、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和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分别对相关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备案,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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