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行医作出相关规定:
一、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以上就是有关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医疗纠纷中非法医疗行为的认定标准
64人看过
-
非机动车最新认定标准
417人看过
-
法医鉴定轻伤赔偿标准确认最新规定
346人看过
-
2023医疗损害责任诉讼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如何规定的
311人看过
-
立案标准对非法行医的界定
479人看过
-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规定
277人看过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
非法行医处罚最新标准是怎样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0非法行医处罚的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集资罪的最新认定标准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1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
-
非法行医罪最新立案标准,法律怎样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9非法行医罪最新立案标准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以及在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
最新最新工伤认定的标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7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什么是非法行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