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管辖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9:31:33 448 人看过

刑事管辖的内容:

1、立案管辖;

2、审判管辖;

3、级别管辖;

4、专门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贪污贿赂犯罪;自诉案件;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等等。

一、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二、刑事案件公安管辖权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指: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4、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5、中国海警局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也就是说,除了以上所列举对案件类型,对于剩下的其他所有案件公安机关均具有管辖权。

三、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相关规定。主要规定了,普通一审刑事案件由初级法院管辖,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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