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与孕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8:15:15 322 人看过

不能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员工与企业签订用人合同需要在劳动局备案吗

可以去备案,但是不是必须备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二)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四)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书》;

(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

(四)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其他情况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的复印件;

(三)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或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护法权益,也能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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