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全国有统一标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9:11:56 113 人看过

一、拆迁补偿方案全国有统一标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方案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生活水平也不一样,所以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对拆迁评估价格不服怎么办

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3、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4、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5、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动迁果树木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
    动迁果树木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对果树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出台,并将正式文件,一般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一、国家征收土地有统一的标准吗国家征收土地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
    2023-06-26
    172人看过
  • 为什么各地没有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首先一点就是我国幅员辽阔,而且每个地方的发展经济水平都不尽相同,由于经济的不同,导致房产地价也是天壤之别。北京一套房子的价格可能就能抵三四线城市的二、三套房子的价格。即使同是在一座城市,城中心的房产地价跟城郊的房产地价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如一个二线城市,城中心的房子一平米可能在二、三万,而城郊的房产地价可能就在一万左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直接影响着拆迁补偿的标准。而在征地拆迁中,征地拆迁所有的项目,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都会针对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必须坚持“以不降低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为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不过虽然有法律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依旧有人因想通过征地拆迁获得暴利而违背法律所规定,给出几百一平米的补偿原则。一、全国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那该怎么补偿?我们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拆迁一平米能补偿多少,一亩地能给多少补偿的标准,各地对征地拆迁
    2023-03-24
    424人看过
  • 统建楼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综合知识
    统建楼拆迁的,是有补偿的。但是需要有正规的手续过户才能补偿,所以购买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村委统建房各方面信息,一般来讲,村委统建房是由村委开发统一建设再出售给村民或者其他个人的建筑,无红本,二手交易需一次性付款,由村委见证交易,与其他区域零星分散的小产权房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8
    296人看过
  • 夏邑统一搬迁补偿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
    2024-05-11
    437人看过
  • 单位安置房拆迁补偿标准统一的规定吗?
    一、单位安置房拆迁补偿标准统一的规定吗拆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生活水平也不一样,所以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
    2023-06-15
    305人看过
  • 民间关于拆迁统一补偿标准的由来
    最近接到各地当事人的拆迁咨询电话,一来就问国家拆迁的统一补偿标准是什么?某地的统一补偿标准是什么?仔细了解,才知道是在拆迁进程中,拆迁部门并没有下发任何的安置文件,口头告诉当事人你们这个的补偿标准是几百块钱一个平方,当事人仔细问拆迁方的时候,拆迁方这边给的回答就是我们这个地方的统一标准就是这样,国家规定的标准就是这样。那么,事实是不是这样呢?拆迁中是否有统一的标准呢?一、拆迁补偿的统一标准实际是一个“伪命题”拆迁补偿的统一补偿标准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无论拆迁方所说的地方标准或者是国家标准,都是不存在的,无论是国家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性的规章都不可能对拆迁做一个统一的具体的标准。我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发展进程不一致,房地产的价格也是千差万别的,不可能制定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2015年的时候网上曾流传《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最新版》这样一个文件,这个文件中对制定
    2023-04-03
    229人看过
  • 国家统一养殖场补偿标准吗?
    国家征收养殖场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地方政府自行衡量各地的赔偿标准。具体补偿金额可咨询当地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农场的征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养殖场拆迁主要的补偿项目大致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棚舍补偿、棚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等)搬迁费用、不可
    2023-07-04
    324人看过
  •  国有房屋拆迁的补偿方案
    拆迁国有房屋的补偿方案包括房屋置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房屋置换是指建设单位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可以拥有这些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是指拆迁方按照房屋评估价值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拆迁方也可以选择将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拆迁国有房屋的补偿方案包括以下几种:1、房屋置换,建设单位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交换,这样一来,被拆迁人就可以拥有这些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2、作价补偿;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有哪些?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有哪些?拆迁房屋补偿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货币补偿:拆迁户可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用于安置房屋、搬迁等费用。2. 房屋产权
    2023-08-31
    43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全国统一吗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全国统一吗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中,量刑标准是否统一仍存在争议。据了解,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规定:首先,若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规模,当地司法机关有权在三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酌情制定量刑起点;其次,如果涉案金额超出了巨大规模,当地司法机关则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酌情设定量刑起点;最后,在上述两个起点的基础上,当地司法机关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例如职务侵占团体的规模和影响力等因素,对犯罪行为构成的重大因素进行权衡考量,然后据此进一步确定基准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公务员酒驾影响职务晋升吗公务员
    2024-03-21
    282人看过
  • 2023年全国拆迁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全国拆迁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1、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后,通常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于补偿方式、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做出裁决。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60天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级或本级人民
    2023-02-24
    247人看过
  • 洛阳拆迁补偿高新区统一标准是什么?
    一、洛阳拆迁补偿高新区统一标准是什么?洛阳拆迁补偿高新区统一标准是按照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6~10倍的确定。洛阳高新区征地补偿规定是确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征收高新区集体土地4.162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后河村水浇地,南至小作村居民区及国有用地,西至洛阳西南环绕城高速,北至小作村水浇地,拟作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高新区丰集体土地15.5806公顷,其中农用地7.979公顷(耕地7.3623公顷、园地0.1966公顷、其他农用地0.4201公顷)、建设用地7.6016公顷。四至范围:地块1东至贠庄村水浇地,南至贠庄村果园,西至贠庄村居民点,北至国有公路;地块2东至贠庄村水浇地,南至贠庄村水浇地,西至贠庄村水浇地,北至贠庄村果园,拟作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2024-01-29
    149人看过
  • 解决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这个问题通常有两个方面的理解:一是各地区、各省份补偿标准不统一;二是同一个征收项目,拆迁方区别对待,导致补偿不公平不合理。从第一个方面来说,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负责征收工作的各地方市县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也会有差异,所以每个地方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统一;从第二个方面来说,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不公布统一的补偿标准,或者是针对不同房屋适用不同的标准,导致很多被拆迁人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作为被拆迁人,建议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可以对评估结果要求复核或者是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公平合理的补偿。农村民房集体农庄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
    2023-07-06
    309人看过
  • 统一的坟山迁移补偿标准
    目前,关于坟地搬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一般补偿标准是几千元。以瓮安县为例,坟墓搬迁补偿标准:1.坟墓补偿标准:有碑料石坟2000元/座(双坟3000元/座)、有碑毛石坟1800元/座(双坟2500元/座)、有碑土坟1600元/座(双坟2400元/座)、无碑毛石坟1600元/座、无碑土堆坟1500元/座。2.搬迁坟墓墓地补偿:每座搬迁的坟墓按1980元/穴补助墓地。水库搬迁移民补偿标准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扶持资金筹集。
    2023-07-05
    199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是“国家标准”还是“地方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既不是单独的地方标准,也不是单独的国家标准,但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补偿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因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房屋承租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
    2023-05-31
    37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全国拆迁补偿标准全国是一样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3
      不一样,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参照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标准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
    • 全国统一拆迁补偿有什么要求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物价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目前我国还没有也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拆迁私人住房的补偿办法和防城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就是说拆迁只有地方标准而没有国家标准.各个地方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制定当地的拆迁补偿具体办法和具体补偿标准.因此,您只有到当地的房屋拆迁主管
    • 高铁拆迁房屋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3
      高铁拆迁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因为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的话,一般情况下是由当地的征收部门来制定的,但是总体上它是有一个倾向的,就是对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肯定是需要考虑到房屋当时的市场的价格,不能够让被征收房屋的人有所损失。
    • 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方案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并未制定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不同省市、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都会有所差异。被征收人可以对货币及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补偿。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要符合“拆一补一”的基本原则。
    • 企业厂房拆迁有统一标准补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企业厂房拆迁不会有统一的标准你可以直接上网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