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22:22 380 人看过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

第三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第四条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第五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本办法所称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和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二项因素构成。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第八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佛山禅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家庭为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我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区户籍的,若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提供居住或工作证明)且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含离异、丧偶),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范围内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子女)租住的公租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可以独立申请承租公租房。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二、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标准为34433.39元,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低于11万元。三、申请家庭未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住房,
    2023-05-10
    387人看过
  • 河北省唐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根据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第四条唐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物价、民政、国土资源、税务、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以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为主,以实物配租为辅。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县(市)区政府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的租赁私有住房货币。租金核减是指公有住房产权单位依据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租金核减通知,对租住公有住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减免租金。实物
    2023-06-10
    460人看过
  • 关于开展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意见
    各区(县)房地局、民政局: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建住房函[2005]218号)的精神,结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建立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本市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各区(县)房地局、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扎实地做好调查工作。二、调查的范围、内容及方式1、调查范围。6月30日前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以下简称低保家庭)。2、主要内容。一是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二是低保家庭居住状况,包括
    2023-06-10
    473人看过
  • 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须知一、申请标准。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及标准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2010年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75元/月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0平米及以下;经适房保障标准为人均月收入750元/月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0平米及以下。二、申请方法。城镇居民(包括企业职工)可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及领取住房保障申请表或到汕头市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三、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有关资料:1、个人申请报告,陈述申请理由;2、户口簿复印件;3、申报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4、家庭育龄青年《计划生育证明书(市计生局统一印制);5、住房状况相关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6、家庭人均月收入证明(由当地街道出具);7、属“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提供《低保证、《优待证、《残疾人证复印件;8、其他需要的证明资
    2023-05-10
    348人看过
  • 低收入家庭是否有资格申请廉租房?
    低保户只要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即可以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低收入家庭,第二是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的是其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符合当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困难家庭。所谓低保户,指的是因为其家庭中有家庭成员重度残疾或因为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因而享受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家庭。低保户家庭的住房状况或收入状况必然明显地低于其所在地的低保标准。可以看出,低保户与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一定程度的吻合,可以说,低保户相比其他人更容易申请廉租房,但并不意味着低保户一定可以申请廉租房,其必须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方可。以广州为例,在广州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具备广州户口。2、家庭连续6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3、家庭没有自有房产。低保户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吗低保户可以索要孩子抚养权。如双方能就低保户要回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一致,那么低保户可通
    2023-06-30
    494人看过
  • 成都市最低收入家庭及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计算方式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金额=(60-0)×12=720(元)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8=320(元)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与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24平方米×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人口数-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0)×12÷2=432(元)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24×3-20)×7÷2=182(元)锦江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676394
    2023-05-09
    251人看过
  • 嘉峪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保证无房的最低收入家庭能够公平、公正的得到廉租住房,根据《嘉峪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市廉租住房的政策制定、计划安排、资金筹措、房源落实及廉租住房对象的认定、廉租住房的管理、维修、租金的收取、配租方式的审批和租金的发放等工作。第三条本市廉租住房实行按户配租。户的计算,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为依据。第四条经民政部门认定享受低保的家庭,每户承租的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去50平方米。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按现行公有住房福利租金的50%缴纳,超过部分由承租家庭按100%缴纳。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暂按市场平均价5元/m2计算,以后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计发时,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由市财政承担)承担80%,承租家庭承
    2023-04-22
    176人看过
  • 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范围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具体请咨询有关部门。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第114号《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已经2010年3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十二届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一年四月七日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第一条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第114号《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已经2010年3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十二届
    2023-07-31
    321人看过
  • 廉租房覆盖范围将扩大至低收入家庭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金一平日前透露,即将公布的关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规定廉租房制度将覆盖到除低保家庭以外的低收入家庭,此外该意见还完善了廉租房的相关规定和配套政策措施。为保证意见要求的工作落实,未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执行情况每年都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在今年8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主持并原则通过了一个关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将于近期发布。金一平提到,该意见存在六大亮点。首先,该意见扩大了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原来廉租住房制度主要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但根据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则将不是低保家庭但存在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也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他说。几次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低保住房困难达400万户,若加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一数据将达到1000万户。其次,该意见明确了要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一个目标和进程。金一平指出,
    2023-06-05
    114人看过
  • 城市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1、城市廉租住房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意见的通知》《建设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标[2006]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26号)根据《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等有关文件,逐步建立起科学的住房价格管理体系,有序、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有效解决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第二,主要内容(1)制度建设(1)建立城市廉租房制度。根据《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立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租赁住房。设区的市要督促所辖市、县(区)加快廉
    2023-05-08
    205人看过
  • 廉租房按家庭收入收费不可行
    据媒体报道,未来,北京公租房的租金将和廉租房一样,先根据建设成本、维护和运行等费用确定一个标准租金,然后不同情况的申请家庭承担不同的租金。这一利好消息一经公布,受到不少肯定。但是,冷静地想想,会发现政府的初衷是好的,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考虑到每个家庭中的实际情况,但是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操作困难,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廉租房在使用上必须是公平与公正。所谓公平,即面对所有廉租房的需求者,我们要以同面积同价对待。这样才能平息廉租房使用者心中的怨气,给消费者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所谓公正,是在廉租房的出租过程中始终保持着透明,对每一个廉租房使用者都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因此,廉租房的使用者往往保持这样一种心态:人不患寡,只怕不均,而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令人信服。二、容易导致寻租的出现,如果按家庭收入收费的话,一个家庭的真实收入其实很难界定,因为比较容易获得的是显性收入的信息,却很难获
    2023-06-10
    187人看过
  • 丽江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丽江市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的管理。第三条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经领取民政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二)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当地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居民户口5年以上;(三)家庭现有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的特殊住房困难户;(四)家庭成员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四条申请家庭户的核定(一)以区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城镇户口簿,并
    2023-06-10
    295人看过
  • 南宁出台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禁止挪用
    南宁市政府日前下发《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廉租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发放和管理。据介绍,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实行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从2006年起,每年南宁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以后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各城区财政平均承担年度廉租住房资金总额的20%;住房公积金每年增值收益中,扣除风险准备金后按10%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直管公房拍卖、出售及商业开发拆迁补偿等收入,扣除必要的安置费用后,原则上用于补充廉租住房资金;社会捐赠的资金。《办法》强调,廉租住房资金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划拨的廉租住房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须经房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市政批准。
    2023-06-05
    56人看过
  • 我省年底解决两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行廉租房制度
    东北网7月25日讯记者近日从省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到今年年底,黑龙江省有望解决2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据介绍,上半年,全省新建廉租住房开工面积88340.92平方米,有96631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受益。上半年全省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为96631户,其中发放廉租补贴户数为93878户,发放金额近1.3亿元;实物配租户数为2753户,投入资金近1.5亿元。全省13个市(地)和64个县(市)均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据悉,上半年,黑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1.8亿元,建设面积75.5万平方米,年底有望解决2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成都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成都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平均水平;2、家庭没有房屋,或者家庭的租房低于二十平方米;3、或者是具有市、县人民政府办法的低收入证明。当然,不同的地区对于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可以有所差异。但
    2023-04-12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襄樊市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5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扶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房产行政
    • 2011年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必须全是城镇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七)兴建:(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
    •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制定以下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
    •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第13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5
      各省、自治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抄报XX、XX。
    •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5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比如长沙市低收入家庭具体标准为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还有可能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