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交付是否即成立
买卖合同并不是以标的物交付为成立条件,买卖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成立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买卖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买卖合同并不是一种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等。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买方是否能解除买卖合同
买方是可以接触买卖合同的。
关于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约定解除,一种是法定解除。结合审判实践,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协议解除;
(二)根本违约;
(三)迟延履行;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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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交付即成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1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买卖合同交付即成立,但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则买卖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此外,如果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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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不交付标的物是否可以成立买卖合同的性质如何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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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买卖合同订立有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1、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2、当事人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 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4、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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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前的房屋买卖,是否是合同成立即房屋物权成立,无需登记?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6不管物权法生效前还是后,房屋买卖都是属于债权,买受人基于合同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肯定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对于买受人如果履行了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唯独不能请求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有这样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因为出卖人存在一房二卖甚至数卖的可能,全部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能取得房屋物权的只能是一个买受人,并且确定物权的唯一标准就是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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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是以交付为成立条件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1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一般不是以交付为成立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