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有哪些义务及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0:31:50 111 人看过

继承人一般享有继承遗产、放弃继承等权利。继承人的义务包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等。

一、借款人死亡,帐还能要回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没有遗产要还债吗

没有继承遗产是不用偿还债务人生前的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父亲欠的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般情况下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偿还义务。但如果父亲去世了,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需要承担父亲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有:1、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2、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3、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4、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5、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6、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及权利义务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
    2023-07-27
    299人看过
  • 继承中,配偶和子女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配偶和子女的继承顺序要按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割;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程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启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继承只能继承死者的遗产部分。改变继承顺序是不是剥夺配偶继承权改变继承顺序并不是剥夺配偶的继承权,继承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
    2023-07-07
    354人看过
  •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及承运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保险法有广狭两义,广义保险法:包括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狭义保险法:指保险法典或在民法商法中专门的保险立法,通常包括保险企业法、保险民法典和保险特别法等内容,另外国家将标准保险条款也视为保险法的一部分内容。我们通常说的保险法指狭义的定义,它一方面通过保险企业法调整政府与保险人、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保险民法典调整各保险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中国,保险法还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形式意义:指以保险法命名的法律法规,即专指保险的法律和法规;实质意义:指一切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法规。法律咨询:09年,我国天津某一外贸进出口公司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下列货物的一切险,签发的保险单采用了某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5000箱机器零件,从新港运往西非T港,装在**鸳鸯运输公司甲轮,该轮预期于1月2日开航。每箱零件价值为$5万;(2)200
    2023-06-15
    302人看过
  • 医院有哪些权利义务,患者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医院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医院的权利主要包括治疗权(疾病检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医学研究权;医护人员的人权尊严权等。医院的义务主要有九个方面:依法开业及执业的义务;依法或依照双方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对社会及患者的忠实诚信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等告知义务;医疗转诊义务。对不能治疗的疾病,应及时建议患者转院治疗;报告义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职业道德方面的义务,如诊疗最优化,用药适量,手术合理,治疗方案最佳,使患者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等。二、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
    2023-05-31
    432人看过
  • 产权共有人及其权利义务
    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产权共有人是否要一起去办房产证房屋产权是共有的,一般由房屋产权共同共有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2023-07-07
    38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以及应承担什么义务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权利有: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而且普通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对有限合伙投入的时间、精力、心血,都是数倍于有限合伙人的,因此,以高于出资比例分取回报正是责权利相统一的体现。普通合伙人承担的义务有:其一,无限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债务负有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的义务。其二,忠实义务。普通合伙人不能从事竞业禁止活动,不能开展利益冲突交易,不得以牺牲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利益。其三,善管义务。普通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的管理者,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023-06-12
    484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以及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所谓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通过租赁合同来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租赁合同便成为确立承租人身份的证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承租人与产权人不能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不能就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或者与拆迁人不能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一致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按照产权调换解决,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一、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1、承租人有
    2023-04-23
    387人看过
  • 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何不同?
    第二顺序继承人存在转继承的说法是正确的的。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可以转继承。且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吗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吗1、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2)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
    2023-07-06
    235人看过
  • 法定继承权包括哪些方面?法定继承人需承担哪些义务?
    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一、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3、子女;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
    2023-07-13
    316人看过
  •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有什么义务?
    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3、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4、请求保护的权利。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转让专利权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2023-04-29
    292人看过
  • 公司继承:企业法人死亡后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企业法人死亡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推选代表或委托律师办理公司资产核算、评估、与公司其他股东沟通等事宜。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共同委托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一位经理人临时经营公司。如果协商无果,由继承人推选或委派财产管理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推选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由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股权继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宜。如果继承人有意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遗产可以由公司继承吗遗产不可以由公司继承,当被继承人可以将遗产赠与公司。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有自然人,所以单位不可以继承遗产,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单位作为一个集体可以接受公民的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2023-07-07
    487人看过
  • 供役地权利人有哪些义务?
    1、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在地役权人利用供役地时,多多少少会给供役地权利人带来不便。对于供役地权利人来说,必须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地役权人提供土地,并要容忍供役地上的负担。这些负担包括允许他人利用自己土地,对自己行使土地的权利进行的某种限制,放弃部分使用自己土地的权利,有时甚至还必须容忍对供役地造成某种程度上的损害。但对供役地权利人诸多的约束行为,都是事先在合同中作了规定的,既然是合同就意味着双方自愿,意味着公平。供役地权利人在负有容忍或者不作为义务的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民事关系最主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权利义务平等,有义务必然有权利。供役地权利人之所以允许地役权人利用自己的土地,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租金。2、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地役权人为利用供役地,实现地役权的内容,在权利行使的必要范围内,有权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或者从事某项必要的附属行为,此时的供役地权利人就
    2023-04-30
    182人看过
  • 继承中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如何影响继承人?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确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方面,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还有权利义务关系;2、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享有继承权,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等。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
    2023-07-03
    354人看过
  • 居间人义务有哪些,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一、居间人义务有哪些居间人的义务有: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2.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3.如实报告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现实生活中很多融资中介虽然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但是并未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因此委托人因合同未促成而拒绝支付居间人费用,居间人如何
    2023-04-10
    45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继承人应当履行哪些权利和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8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 业主有哪些权利及业主应承担哪些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0
      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法人还有哪些权利义务以及终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9
      1、法人解散; 2、法人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 (2)法人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 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及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1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
    • 儿女没尽义务继承继承权利有哪些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有这方面的规定。可以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学习2011年最新继承法。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