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55:08 286 人看过

(2003年9月16日第三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经北京市物价局核准,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处理费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50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2%5000元加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11000元加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1%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0.4%16000元加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3%32000元加争议金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3%

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0.25%47000元加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5%

2000万元至4000万元(含4000万元)0.2%72000元加争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

4000万元以上0.1%112000元加争议金额4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

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金额为准,请求的金额与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争议金额未确定的,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争议金额为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上表中所列争议金额50万元收费为基数,对其以上部分的处理费减收5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外省的劳动仲裁案件
    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具体包括:(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章程;(4)必要的经费证明;(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外省企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北京的,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可以管的!相关法律知识:仲裁机构1、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
    2023-06-12
    256人看过
  • 经典案例之: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案情简介2008年1月10日北京某家具城(以下简称家具城)与北京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参展合同》,该合同约定:家具城将其展厅一层的一部分提供给投资公司展示家具使用,合同期限为一年,管理费预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投资公司预先支付了半年的管理费,5月份时应预先交纳下半年的管理费。但因当时全球性的经济危机,该展厅的营业额急剧下滑,故投资公司拖欠支付下半年的管理费。6月1日家具城将投资公司的将销售人员清出,将展厅关闭。致使该《参展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008年7月家具城依据《参展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投资公司给付其管理费、质量和管理保证金、电费、税金、违约金、滞纳金共计600万元。办案思路及心得本案诉讼历经4年时间,这是一种坚持的力量,是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是当事人和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虽然在本案中本律师认为有许多事实法院没有查清,比如该
    2023-08-07
    225人看过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仲裁收费试行办法
    为在渔区推广渔业争议仲裁,发挥渔业仲裁高效、便捷、经济解决争议的特点,考虑到渔区经济发展情况,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特制定本收费试行办法,作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仲裁费用表》(自2003年5月8日起施行)的补充规定,以利于在浙江嵊泗、沈家门、温岭等渔港渔区试点推行渔业争议仲裁:1、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仲裁费用为每案人民币50元;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的,仲裁费用为争议金额的5%;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至100,000元的,仲裁费用为争议金额10,000元以上部分的3%加人民币500元。2、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上的,仲裁费用仍适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仲裁费用表》(自2003年5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3、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提出减免仲裁费申请,由秘书处决定适当予以减免仲裁费用。4、仲
    2023-06-06
    228人看过
  •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05年6月15日第二届南京仲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京仲裁委员会(一)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称“本会”)系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二)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以下称“主任”)履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或秘书长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职责。(三)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办公室指派工作人员担任仲裁庭的秘书,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二条本规则的适用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的,适用本规则。但当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项或者仲裁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且本会同意的,从其约定。第三条放弃异议权当事人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本规则或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未被遵守,但仍参加或者继续参加仲裁程序且未在第一次开庭结束前对上述不遵守情况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其放弃
    2023-06-11
    188人看过
  • 印发《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印发《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06〕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收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国办发〔1995〕44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仲裁费由申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和提出反请求的一方当事人预交。案件终结时,由当事人商定或由仲裁庭按各自的过错责任大小裁决确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仲裁费数额,并写进调解书或裁决书。第三条仲裁费的收取,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物价等部门的监督。第四条案件受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规定
    2023-06-06
    308人看过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国内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本费用表适用于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三)项仲裁案件,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三)项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如下:一、案件受理费收费办法争议金额(人民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最低不少于100元1,000元至50,000元100元+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50,001元至100,000元2,550元+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100,001元至200,000元4,550元+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200,001元至500,000元7,550元+争议金额200,000元以上部分的2%500,001元至1,000,000元13,550元+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1,000,001元以上18,550元+争议金额1,000,00
    2023-06-06
    353人看过
  •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收费标准是多少
    1、当事人凭立案组出具的上海仲裁委员会交款审核单(一式二联)缴费。2、当事人缴纳仲裁费有下列三种付费方式可供选择:A、直接缴付现金;B、直接使用银行卡通过POS机缴付;C、通过银行划帐(只限于外地当事人)。3、本会转帐收取仲裁费帐号如下:上海仲裁委员会预算外收入专户建行上海第一支行4、当事人缴纳仲裁费后,由财务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当事人应妥善保管该缴款书。5、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和仲裁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的通知制定)申请仲裁收费标准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受理费1000元及其以下最低不少于100元1001——50000元10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50001——100000元2550元加收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100001——200000元455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00元以
    2023-04-16
    118人看过
  • 关于核定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各地陆续成立了仲裁委员会,为规范收费行为,统一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制定我省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一)仲裁案件受理费具体标准见附表。(二)仲裁案件处理费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字[1996]第21号、赣财综字[1996]第33号)同时废止。三、组织实施上述收费前20个工作日内,各仲裁委员会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方可执行。仲裁费属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
    2023-04-21
    257人看过
  • 法院会否移送案件给仲裁委员会审理
    一、人民法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移送案件吗法院不会向仲裁委移送案件。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仲裁管辖,法院只能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六条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三)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一、管辖异议移送案件后可以再移送吗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
    2023-03-09
    472人看过
  • 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员会电话号码
    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员会电话号码:64630126。劳动仲裁的流程:1、劳动和社会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告未按时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未经仲裁庭同意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应当驳回申请,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5、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经
    2023-08-11
    418人看过
  • 找仲裁委员会要费用吗
    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
    2023-06-12
    319人看过
  • 劳动仲裁仲裁委收费吗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由于其劳动仲裁的特殊性,劳动仲裁委对其是不会收取其劳动仲裁的费用的,但是后续提起劳动诉讼的,是要交的。一、劳动仲裁咨询要花钱吗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钱。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既是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并且劳动仲裁委的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运作。但是劳动者败诉,自己的权益将不能得到支持。二、劳动仲裁之后可以诉讼吗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起诉。具体包括如下情形:1、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5日内未受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2、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仲裁裁决作出后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三、劳动仲裁要钱吗?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钱。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既是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并且
    2023-06-22
    163人看过
  • 北京仲裁委裁决的执行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仲裁适用范围的确定(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2-28
    324人看过
  • 仲裁收费办法
    仲裁费用
    第一条为了规范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收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第三条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第四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在提出反请求的同时,应当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仲裁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第五条仲裁案件受理费表中的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未确定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争议所涉及权益的具体情况确定预先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数额。第六条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023-06-06
    9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电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
      本人记得06年处理过一起单位的劳动仲裁,当时与行政部门办案人员聊过这个话题,当时的他的答复是,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在办公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依据的标准也是按办公当地的地区规定为主要依据。我当时所在地是北京朝阳区,至于现在是不是也这样依据就不是很清楚,因为你也在北京办公我想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仲裁机构: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电话: 6302182
    • 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9
      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仲裁裁决书和判决书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根据规定,如果合同约定“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提请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北海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所作出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不认同的,根据《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
    • 申请工资仲裁委员会收费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8
      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但是员工请律师是需要收取费用的。
    •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取费用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1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收取费用。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
    • 哪些是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9
      关于成立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人社部调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要求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第5号令)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成立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徐熙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