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3:25:30 314 人看过

一、要约不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类型

要约不可撤销情形都有的类型如下:

1.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最直接和最清楚的方式是由要约人在要约中作一个有效的声明;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如下: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目的不同。要约后,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则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3.内容是否明确具体。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4.针对对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约针对是对象明确而具体,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

三、要约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要约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必须满足上述的条件才可以。并且要约发出之后,除非是收到了受要约人的同意的话,要约不得擅自撤回。但是要约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此当事人有约定事项的话,还应该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这么做才算是拥有了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n(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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